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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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告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2021-05-07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舟曲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有关规定,结合曲告纳镇实际,特编制《曲告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一)公开主体

镇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镇政府及镇政府各组成部门办公室、各村组。依照《指南》第二条的相关规定,镇政府各部门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公开范围

除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镇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镇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外,都应当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体及方式

(一)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

1.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文件;

2.非涉密的镇政府重大活动;

3.非涉密的镇政府工作会议;

4.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8.相关项目资金、惠农资金等款项的使用情况信息

公开形式:通过“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曲告纳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相关微信群及村内大喇叭播报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镇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上级部门传达或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责任部门:镇司法所)

2.本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办公室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责任部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责任部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及相关行业部门)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责任部门:镇统计办公室)

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6.财政预算、使用、决算信息;(公开责任部门:镇财政办公室)

7.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责任部门:镇新农合办公室)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公开责任部门:镇财政办公室)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开责任部门:镇项目办公室)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公开责任部门:镇扶贫工作站、镇民政办公室、镇医保办公室、镇新农合办公室)

11.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开责任部门:镇党政及各驻村办公室)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公开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1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公开责任部门:镇国土资源所)

14.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公开责任部门:镇财政办公室)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方式:镇政府各组成办公室、各村组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公开信息。  

公开时限: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规定

除镇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镇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镇政府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41-5391055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曲告纳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46307

(二)申请方式

向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曲告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镇政府办公室进行领取,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形式提出,由镇政府办公室代为填写。镇政府和镇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镇政府办公室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镇政府办公室。

(2)当面申请。镇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镇政府办公室发送申请表。

(四)申请处理

镇政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镇政府办公室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镇政府办公室将根据《指南》的相关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镇政府办公室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镇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镇政府办公室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用

镇政府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镇政府办公室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待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后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镇政府办公室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曲告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镇政府及镇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41-5391055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曲告纳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46307

镇政府各村组办公室为本部门本村驻村办公室,具体联系方式见各村政务公开栏或咨询本村村委会。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曲告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曲告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391055

通信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曲告纳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746307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曲告纳司法所

通讯地址:舟曲县曲告纳镇人民政府行政楼四楼

邮政编码:746307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舟曲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感恩路

邮政编码:746307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规定

镇政府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各部门、各村组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曲告纳镇政人民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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