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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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告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02-01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镇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镇政府依法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镇政府领导班子的个人简历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工作分工;

2.镇政府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镇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5.政府人事信息;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住房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环境保护、涉农政策、安全生产等信息;

8.镇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镇政府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镇村公示公开栏予以公开,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乡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乡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本乡镇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

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乡镇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本乡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镇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向本乡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曲告纳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处理

本乡镇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乡镇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乡镇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乡镇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时限内。本乡镇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为:曲告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本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曲告纳镇党政办

办公地址:曲告纳镇托协村139号

邮政编码:746305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冬季:9:00—12:00,14: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41—5391055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乡镇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乡镇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乡镇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乡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乡镇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

邮政编码:74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1-5122405

邮箱:262725357@qq.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舟曲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

邮编:74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舟曲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感恩路

邮编:74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1.舟曲县曲告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曲告纳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附件【舟曲县曲告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附件【曲告纳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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