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舟曲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原由
为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进“五无甘南·美丽舟曲”建设,以良好的生态环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1〕19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1〕12号)精神,现结合县情实际,起草制定了《舟曲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参照上级部门实施方案,根据省州政府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过2次征求县政府各班子成员意见后,初步形成《全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密切请示沟通、反复论证、完善细节措施。从总体起草情况来看,《实施方案》整改目标与州上整改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做到了标准不减,步调一致,整改措施充分结合我县实际,做到了实事求是,整改时限做到了客观公正,自我加压,预期落实,整改责任靠实上坚决到位,到人到岗,责任明确。
三、主要内容
《舟曲县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整治范围和重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四个篇章内容,重点围绕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生态修复治理、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4个方面,聚焦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涵养、水土保持、河湖“清四乱”、产业结构布局、“四水四定”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排查出的主要问题开展整治。对相关整改问题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了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