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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2659-398
 信息名称  关于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7-01-2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项目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全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集思广益,加大项目谋划储备

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抓国家支持藏区和西部贫困地区的有利机遇,切实加强项目谋划工作,建立开放式动态项目库,力争形成每年有一批项目储备待报、有一批项目立项、有一批项目开工、有一批项目投产的良性循环局面。一是突出项目谋划重点。各有关单位要深入研究国家和省上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围绕精准扶贫、道路交通、生态水利、地质灾害、文化旅游等工作,重点谋划一批增后劲、管长远、带全局的重大项目,中央、省州一旦有投资意向,确保能够及时拿得出、报得上、争得来。二是拓宽项目谋划渠道。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政策和投资重点,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沟通,深化细化项目的策划包装,争取更多的储备项目进入国家和省上规划的“总盘子”。在全社会开展项目谋划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广泛挖掘项目和投资线索。三是做实项目储备工作。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谋划储备项目、规划预备项目、年度计划项目”的要求,分类建立项目储备库,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不断充实完善各自项目库,及时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将所报项目进行分类整理、评审、筛选后,纳入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库。不断强化项目储备动态管理,做到谋划一批、上报一批、落实一批、储备一批。四是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县发改局要建立健全项目评审专家库,形成专家、项目管理单位共同参与的“二位一体”论证体系。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谋划的项目进行专题研究,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投资主体、资金配套、盈利保障等方面的评估调查,降低项目风险,增强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实行集体决策、风险评估、咨询听证、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项目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二、坚持科学调度,加快推进前期工作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对新谋划的重点项目,及时开展可行性论证、方案设计等工作,尽快形成总体方案。对已形成总体方案的项目,要积极开展规划选址、勘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尽快报批。对正在报批的项目,要抓紧落实资金、用地、环保等配套条件,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凡纳入国家和省上中长期规划并明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的重点项目,可以直接开展初步设计工作,为项目早日实施抢占先机。

三、坚持密切协作,深化项目联动审批

各行政审批部门要紧密配合,保证有关单位提前介入项目审批前期工作,缩短审批时间,加快申报、审批进度。县直各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县级权限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需要国家或省州投资的各类项目,除国家和省州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再审批。对审批资料齐全的,当场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审批资料不全需要补充的,当场出具书面资料补全意见,补全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重大项目以及项目单位需要代理服务的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制度,确定专人全程办理各项前期手续。

四、坚持综合施策,优化建设服务环境

坚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项目建设解难破阻。一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制定重大项目服务工作方案,优先从速办理规划、立项、环评、土地等各项项目建设手续,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急需落地的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安排专人全程帮办,跟踪服务。二是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对重点项目特别是重大产业项目,要不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开展银企对接,遵照优先、从快的原则,努力解决好项目融资问题。三是营造良好项目建设环境。各乡镇要全力以赴配合支持辖区内项目建设,深入开展群众工作,教育和引导群众配合征地拆迁等工作。各新闻媒体单位和各乡镇要积极宣传国家项目建设方针政策、项目建设发展带动效益等内容,使全社会都认识到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规范建设程序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信誉管理体系,实行严格的准入、退出制度。要严格落实法人责任、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项目资本金、廉政责任等六项制度,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质量监管,确保施工安全。坚持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和专家论证制度。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相关单位要召开现场办公会,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质量。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必须按月向县发改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工业项目同时报送县经信局,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专题报告。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条件成熟的,要抓紧收集整理验收档案资料,及时向验收单位提交验收资料申请初验。由县直有关单位负责验收的,验收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初验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审核把关,抓紧组织初验。县审计局根据项目决算审计规定要求,对各项目建设单位决算审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切实做好决算审计等工作。

六、坚持责任传导,强化质量抢抓进度

严格落实项目责任制、县级领导包抓制、工程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县发改局要建立推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模式,实行月度任务台账管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确定具体抓项目的人员,靠实工作责任,使每个项目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各单位要始终坚持把工程质量作为生命线来抓,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全县各类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工程质量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工程效益。县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全县项目建设市场“黑名单”,将按期完不成建设任务、工程质量有问题、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责令退出全县项目建设市场。

七、坚持多措并举,提升招商引资水平

以兰州新区舟曲产业园区为平台,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附加值高、带动产业多的好项目。一是突出招商引资重点。招商局要进一步深化与兰州市的对接合作,瞄准省内重点企业,争取承接几家转移企业,不断提高合作层次和引资水平。紧紧围绕全县特色种养产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在农特产品深加工、景区开发建设等方面聚焦发力,通过招商引资弥补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短板。二是积极构筑招商平台。发改局、招商局要主动加强与兰州新区管委会的衔接沟通,加快兰州新区产业园区建设步伐,为承接企业落户或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保障。县招商局要进一步完善补充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建立全县招商引资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不断扩大对外宣传,实现网上洽谈项目,提高招商成效。三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县招商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激励办法,健全项目招商的政策体系,为投资企业和个人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政策保障。

八、坚持责任到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舟曲县项目建设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丹正昂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闫朝辉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荣皋琨 县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

刘明义 县发改局副局长、能源局局长

杜景峰 县发改局副局长

易江林 县能源局副局长

王刘成 县物价局副局长

工作组要主动加强与县委分管领导的对接,做好全县项目建设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做到“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评价、年终一总结”,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项目建设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不担当、不履职以及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单位,及时追责问效。工作组在县发改局下设办公室,闫朝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不在工作组内的其他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若因县政府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或人事变动,工作组组长和成员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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