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转发《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甘教督发〔2013〕3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健全完善督导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估、检查、指导作用,不断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县政府决定组建一支涵盖面广、影响力大、结构合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督学队伍。经过认真筛选,在县教育局推荐的基础上,经县政府研究审查,决定聘任肖亚斌等10名同志为专职督学,聘任杨明生等26名同志为兼职督学(具体名单见附件),具体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各责任区学校的办学行为。兼职督学聘期为三年(2017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17日)。
新聘任的专兼职督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教育督导与评估的理论和水平,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主动承担起对责任区学校的指导、监督与检查。要积极服从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责任区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并协助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过程进行督导评估。
附件:舟曲县聘任专兼职责任区教育督学名单.xls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