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县审计局制定的《舟曲县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
舟曲县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审计监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上级审计机关2018年审计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盯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突出对民生、民享、民用项目的审计,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开展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环境离任审计试点,服务大局,确保全县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依法审计,强化问责。切实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对审计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的行为,依法出具审计决定书进行处理,或者移送相关执法、执纪部门进行处理,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职、决策情况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
(三)问题导向,反腐倡廉。通过加强审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引导科学决策,督促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重大决策合理,尽可能的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最大的可能对广大干部形成震慑,在监督检查过程中,逐步提升审计监督在执法过程中的“免疫系统”能力,在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净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四)科学审计,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人员力量的平衡和协调,做到既能充分利用审计资源,又能留有余地,确保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重要审计事项按时完成。在工作安排中确保重点项目、重点事项的审计一个不漏,对个别事项清晰、管理机制成熟的事项以事中监督检查代替审计报告出具,尽最大的努力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对重点事项的精细化审计能力。
三、审计项目计划
(一)全力配合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部署的审计项目。以推动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重点关注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管理情况等。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助推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违法问题、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以推动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违法融资担保,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等问题,摸清隐性债务底数,提出化解风险的措施建议。配合审计厅、州审计局做好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2017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安排人力配合上级机关审计。
(二)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规范预决算编报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执收行为安全、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优化财政资金增量、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揭露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规模、结构及四本预算衔接情况,监督检查预算编制及执行、税收征管、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项目库建设、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非税收入管理及决算情况,同时突出对依法行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及“三公”经费列支等情况的审计。科学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从源头上把好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关口,推进财政资金的依法执收、科学分配、安全运行、使用合法。对县财政局、地税局、旅发委、立节镇4个单位2017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5月至7月。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单位管好用好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目标,重点关注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设计、施工变更的内容和程序,概算投资的调整、执行、控制等情况。注重揭露项目程序规范、概算执行、建设施工、质量和资金管理中的违法违规以及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进而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进一步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对县教育局、林业局、农牧局、卫计局、插岗乡等单位实施的20个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四)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财政收支,财政资金存量盘活和使用效益,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目标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约法三章”相关要求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对县人社局、拱坝乡等20个单位的20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任中、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五)试点开展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开展武坪乡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对武坪乡土地资源使用情况及近年来耕地资源变动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对比,作出客观评价。
审计时间:2018年1月至12月。
(六)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事项。在抓好年度计划任务的同时,坚持统筹兼顾,安排审计力量,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临时性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