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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245-295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舟曲县禁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5-09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禁塑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有力协调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舟曲县禁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冯世德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李文辉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成 员:刘雪林 县教育局局长

罗 杰 县经信局局长

刘春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俊 县财政局局长

杨旦兵 县环保局局长

杨永良 县农牧局局长

戴仁谦 县广电局局长

李晓娟 县卫计局局长

康为民 县食药监局局长

杨兴林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小军 县工商局副局长

尚 岩 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任 军 曲瓦乡乡长

白 亮 巴藏乡乡长

尹占青 大峪乡乡长

刘志宏 立节镇镇长

杨亚春 憨班乡乡长

白梅花 峰迭镇镇长

郭晓辉 坪定乡乡长

薛 渊 城关镇镇长

李 芳 江盘乡乡长

虎海峰 东山镇镇长

宋明辉 南峪乡乡长

黄 彪 大川镇镇长

毛张成 果耶乡乡长

朱永强 八楞乡乡长

杨玉龙 曲告纳镇镇长

杨永利 拱坝乡乡长

张舟红 插岗乡乡长

王保生 武坪乡乡长

白永健 博峪乡乡长

领导小组在县工商质监局下设办公室,李文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工作职责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商品流通环节的禁塑工作,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商铺、市场、酒店、餐馆、小吃熟食摊点、医院药店等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禁塑相关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程序予以严厉处罚,处罚结果要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纳入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并负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替代品的质量监管,对塑料替代品产品质量问题,组织依法查处。

县教育局:负责对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引导学生自觉摒弃使用塑料购物袋;强化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杜绝学校食堂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物的行为。

县经信局:负责对生产塑料制品等企业的监管,责令生产塑料袋的企业做好停产转型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对在禁塑工作中发生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县财政局:负责禁塑工作经费的保障,加强禁塑工作中罚没款的收支管理。

县环保局:负责引进和推广使用纸质、布质购物袋及可降解餐具等替代品;加强对垃圾填埋场和综合利用单位的环境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旧塑料制品产生的二次污染。

县农牧局:负责引进和推广使用可降解农用地膜,制定切实可行的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方案,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时回收。

县广电局:负责禁塑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为禁塑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播报禁塑工作动态;对违反禁塑规定及乱扔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县卫计局:负责对医院、卫生院、药店违规使用塑料购物袋及塑料包装物的行为,进行强制制止;对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的处理予以规范。

县食药监局:负责餐饮业主食品安全意识的宣传引导,在全县酒店、餐馆、小吃熟食摊点推广使用消毒餐具,禁止使用塑料包装袋和塑料餐具;对全县范围内尤其是农村、校园周边的麻辣片等“垃圾食品”进行清查,并进行强制制止。

县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各垃圾投放点的实时监测,对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异常增多的情况要追根溯源,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改。

各乡镇:结合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培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农用地膜正确回收的良好习惯,对辖区内的各商铺、经营门店要加强管理,杜绝销售使用塑料袋;对相关单位在本乡镇区域内组织的有关禁塑检查执法工作要积极主动配合。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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