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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xrmzf/2020-00114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2018年富民产业培育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5-0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2018年富民产业培育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舟曲县委办公室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舟曲县2018年富民产业培育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甘肃省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和《甘南州藏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舟曲县从岭藏鸡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甘南州八大产业精准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县委、县政府确定今年为全县的富民产业培育提升年,着力培育提升经济林果、中藏药材、特色养殖、设施种植、劳务经济五大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实施产业扶贫行动。充分吸收从岭藏鸡等十个产业座谈会意见建议,灵活开展“菜单式”产业扶持,强力推进“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落地实施,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为打好三年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按照“159”农村发展思路,立足舟曲实际,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舟曲核桃”、“舟曲花椒”、“舟曲从岭藏鸡”正式成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羊肚菌研究实验室、菌种培育中心建成投用。尤其是2017年,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富民产业扶持发展年”的总体要求,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主要内容,落实五条产业扶贫举措,科学设计七类产业扶持菜单,分类建立三项激励机制,培育以从岭藏鸡、中华蜂、土猪为主的特色养殖产业,做强以板蓝、黄芪、羌活、纹党等为主的中藏药材产业,推进以羊肚菌为主的设施种植产业,壮大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牧产业促农增收的作用初步显现,全县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962元,其中生产经营性收入达到1907元,占总收入的32%,同比增长3个百分点。但受群众观念、技术力量、资金支撑影响,我县农牧产业规模不大、产品不优,适应市场能力弱、精深加工不足、营销体系不健全、增值链条短;农牧业组织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程度低,生产体系、加工体系、营销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销路不畅,农牧产业对脱贫致富的支撑和拉动能力仍然较小。当前,全县如期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全县剩余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弱,增收门路单一,生产生活条件差,致贫返贫因素多,脱贫攻坚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我县是甘肃藏区唯一的纯农业县,全县气候温暖湿润、农业资源丰富、特色优势明显、区位优势显著,具备农牧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而近年来产业发展的实践证明,在我县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工程具备巨大空间和潜力。因此,培育提升富民产业是持续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关键和重点,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手段,更是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柱。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县委“12345”总体发展思路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农民增收、农牧业提质增效为核心,以舟曲从岭藏鸡、中华蜂、中藏药材、核桃、桑蚕等5个富民产业规划为引领,以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为抓手,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延伸链条、创新发展,推动农牧业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产业扶贫和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实现“户有增收项目、村有致富产业(产品)”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增强发展合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择优选取扶持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瞄准需求定产业,找准销路定规模。针对农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群众协同发力,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推进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为一体的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提升产业效益。立足资源优势和地域特色,合理确定乡镇主导产业。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组织召开社会各界参与的从岭藏鸡、中华蜂、土猪、中藏药材、羊肚菌、经济林果、高原夏菜、乡村旅游和劳务输转产业座谈会,集思广益,凝聚产业发展共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按照“一户一策”要求,为农户、种养大户和种养专业合作社量身定做扶持“菜单”,供自主选择,灵活开展“菜单式”产业扶持。不断加大对农牧产业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扶持力度,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带动性强的农牧产业示范基地。扶持一批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农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乡村为单位建设原料基地,促进农牧业由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

(三)坚持扶持奖励,激发内生动力。全面实施特色产业脱贫工程,聚焦全县3257户、1059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动态管理实际人口为准),通过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建立稳定契约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对带动增收效果好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奖励资金扶持。对积极发展富民产业的贫困户给予奖励资金扶持,调动贫困群众发展富民产业的积极性,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四)坚持分级负责,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扶持农牧产业发展领导机构和实绩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县农牧局统筹布局、牵头抓总、协调联动、督促检查、技术指导、行业监管作用,乡镇政策宣传、组织实施、上下协调、推进落实、属地负责作用,村“两委”示范带动、动员群众、组织落实、服务发展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目标任务

2018年,计划投入扶持资金1866.73万元,按照“159”农村工作思路,培育提升以从岭藏鸡、中华蜂、土猪为主的特色养殖产业,做大做强以板蓝、黄芪、羌活、纹党为主的中藏药材产业,加速推进以羊肚菌为主的设施种植产业,改良提升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年内,养殖从岭藏鸡80万只、中华蜂4.8万箱、土猪5.8万头,种植中藏药材12.34万亩(新增10.32万亩)、冬播油菜2万亩、羊肚菌600亩,高接换优核桃1000亩,栽植花椒1500亩、桑树500亩,建成、提升十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5个,百亩连片中藏药材种植基地8个,配套建设农贸市场6个,技能培训6965人次,加快推进农牧产业提质增效,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五、扶持措施

(一)精心培育特色养殖产业

以《舟曲县高原绿色散养鸡产业化发展项目》和《舟曲县中华蜜蜂产业化发展建设项目》规划为引领,加强从岭藏鸡、中华蜂、土猪产品开发流通,建立完善产业链条,不断健全养殖技术推广、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等科技服务体系,畅通销售渠道,加快特色养殖业产业化发展步伐。

——从岭藏鸡。共投入扶持资金534.79万元,其中为贫困户免费发放鸡苗资金137.8万元,奖励资金141.99万元,养殖、防疫等技术指导培训经费5万元,在江盘等符合条件的乡镇打造4个十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扶持资金160万元(每个基地政府扶持40万元),拱坝乡坎坎坝十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改造提升资金5万元,为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贫困户购买从岭藏鸡保险补贴84万元。

紧抓“舟曲从岭藏鸡”正式成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机遇,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荒山荒坡和林地资源,按照“政府投资建设、企业(专业合作社)承包经营”的原则,在高海拔、无污染、原生态地带建设5个十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将其打造成从岭藏鸡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管理、品牌化经营的典范,作为承载“三变改革”的平台和带动山前、山后贫困片区从岭藏鸡高品质发展的“标杆”,鼓励其它具备养殖条件的乡镇建设从岭藏鸡散养基地,引导更多的专业合作社养殖从岭藏鸡,形成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效应,将我县打造成从岭藏鸡养殖大县。同时,通过“三统两保一免两奖”(统一供雏、统一饲养标准和统一疫病防治;为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贫困户养殖的从岭藏鸡购买商业保险,从岭藏鸡出栏后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保价收购;免费向贫困户发放鸡苗;对积极发展从岭藏鸡养殖产业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效果好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进行资金奖励)的方式,提升从岭藏鸡品质,降低养殖风险,扩大养殖规模。扶持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山镇谢家村东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设集屠宰、冷藏、保鲜、包装为一体的从岭藏鸡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收购、加工全县从岭藏鸡,开发从岭藏鸡蛋、肉系列产品,有序推动从岭藏鸡产品进国内大型超市,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畅通全县从岭藏鸡销售渠道。

1.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确定龙头企业:县农牧局筛选具有收购能力、销售市场的龙头企业,负责保价收购全县的从岭藏鸡,并就收购价格等相关事宜与龙头企业签订协议。

确定孵化专业合作社:县农牧局筛选1-3家具有一定孵化技术、养殖规模的孵化、育雏专业合作社,负责统一向全县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户供应鸡苗。并就种蛋标准、种蛋质量、孵化地点、孵化数量、育雏时间、疫苗注射、防疫措施、鸡苗品质等相关事宜与专业合作社签订协议。

确定养殖专业合作社:县农牧局和乡镇共同负责筛选具有帮带意愿和一定养殖规模的专业合作社,负责帮带贫困户发展从岭藏鸡产业。县农牧局和乡镇就养殖规模、带动贫困户数量及方式、养殖天数、防疫措施、技术服务、回收价格、品质保证等相关事宜与专业合作社签订协议。

确定契约关系:各乡镇组织养殖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确定帮带关系后,乡镇、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就帮带方式、养殖标准、回收价格、技术服务、疫病防控等相关事宜签订三方协议。同时,乡镇自主、择优与孵化专业合作社签订鸡苗订购协议,订购为贫困户免费发放的从岭藏鸡鸡苗;养殖专业合作社自主与孵化专业合作社签订鸡苗订购协议;县农牧局组织龙头企业与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收购协议。

(2)孵化、育雏:孵化、育雏专业合作社按照协议,分期分批在我县境内孵化从岭藏鸡鸡苗80万只,按时注射疫苗,统一佩戴防疫标识牌,明确品种、出壳时间、孵化合作社。县农牧局要制定孵化、育雏计划,督促孵化专业合作社按计划完成供雏任务;要加强对鸡苗孵化专业合作社跟踪监管,督促其做好设施消毒和疫苗注射工作,鸡苗育雏60天后,进行检疫验收,确保鸡苗品质。

(3)采购发放:各乡镇向孵化专业合作社以不高于13元/只的标准采购检验合格的鸡苗,并按照每人10只的标准为贫困户免费发放。

(4)协议代养: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引导养殖专业合作社加强对无饲养能力贫困户的帮带,将为贫困户免费发放的鸡苗以入股的方式进行代养、销售,并监督养殖专业合作社对销售所得(出栏鸡不低于60元/只,其中优品不低于70元/只),严格按照贫困户50%、专业合作社50%的比例进行分红。

(5)养殖服务:县农牧局和乡镇要组织县乡防疫人员划片包干,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集中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等疫苗注射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确保免疫密度、免疫标识牌佩戴率达100%。并积极督促养殖专业合作社定期为贫困户免费提供从岭藏鸡养殖技术指导及疫病防治跟踪服务。

(6)育成回收:各乡镇组织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出栏鸡不低于60元/只(优品不低于70元/只)的保底价格,回收帮带贫困户饲养至5个月以上的育成从岭藏鸡;要详细统计贫困户向养殖专业合作社实际出售数量(贫困户自产自用、自产自销的不再进行奖励),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户一表、一村一册建立奖励台账(贫困户奖励申请表必须本人签章,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包户防疫人员、乡镇包片领导签字确认),作为贫困户出售奖励的凭证;依据养殖专业合作社代养协议、税务部门出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存根(不具备开票的合作社可到国税局代开发票)等资料,一社一册建立代养、出栏台账(必须附有专业合作社收购贫困户从岭藏鸡的一式三联票据,贫困户、合作社、乡镇各存一联;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包社防疫人员、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与贫困户台账进行核对),作为合作社代养、出栏奖励的凭证。同时,乡镇、村要加强对养殖专业合作社和贫困户的监管,严防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

(7)加工销售:县农牧局监督龙头企业按照出栏鸡不低于60元/只(优品不低于70元/只)的价格,收购全县出栏的从岭藏鸡;要切实加强对龙头企业收购从岭藏鸡的监管力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养殖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收购发票详细制定龙头企业收购从岭藏鸡的台账(县农牧局监督人员、屠宰检疫人员、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与乡镇出栏台账核对),作为龙头企业收购奖励的凭证。并制定详细的奖励办法,确保奖励资金发放流程明确、各类证明材料齐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防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同时,乡镇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探索、挖掘新的市场,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2.扶持方式:

(1)贴息扶持:龙头企业和孵化专业合作社,按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申请产业贴息贷款;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签订协议帮带农户30户以上(其中贫困户15户以上)、养殖规模达到3000只以上的,可按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申请产业贴息贷款。

(2)鸡苗扶持:按照每人10只的标准为全县贫困户免费发放从岭藏鸡鸡苗。

(3)奖励扶持:对贫困户按实际出售数量以10元/只的标准进行奖励(通过专业合作社代养的不再进行奖励);对代养贫困户鸡苗的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代养数量以10元/只的标准进行奖励;养殖专业合作社出栏规模(包括帮带贫困户的实际出售数量)达到1万只以上、带动贫困户20户以上的奖励3000元,出栏规模达到1.5万只以上、带动贫困户25户以上的奖励6000元,出栏规模达到2万只以上、带动贫困户30户以上的奖励9000元;龙头企业(合作社)收购10万只以上,奖励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万只,奖励3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

(4)保险扶持:为有效降低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贫困户的从岭藏鸡养殖风险,由政府全额补贴购买商业保险。各乡镇负责采集养殖户基本信息填写投保清单(投保数量以订单采购的鸡苗为准),以养殖户为被保险人,由县农牧局统一投保。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贫困户积极发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互助资金等扶贫专项资金效益,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3.扶持流程:

(1)龙头企业(孵化专业合作社)向县农牧局提出贷款额度申请,经县农牧局审定后,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流程自行办理贷款,县农牧局根据《舟曲县2018年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2)符合贴息条件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向所在乡镇提出贷款额度申请,乡镇实地摸底核实后,向县农牧局提出贷款额度建议,经县农牧局审定后,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流程自行办理贷款,县农牧局根据《舟曲县2018年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3)为贫困户购买从岭藏鸡鸡苗的资金,由县农牧局按各乡镇贫困人口数量直接拨付乡镇。

(4)贫困户出栏奖励和养殖专业合作社代养、出栏奖励资金经乡镇审核、县农牧局复核后,由县农牧局拨付乡镇发放;龙头企业和孵化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直接向县农牧局申请,县农牧局审定发放。

4.责任分工:

县农牧局是全县从岭藏鸡产业统筹布局、发展壮大、养殖规范和标准制定、扶持措施制定、资金监管及协调监督乡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从岭藏鸡收购加工销售龙头企业、鸡苗孵化育雏专业合作社,会同乡镇确定养殖专业合作社;督促孵化育雏专业合作社按照从岭藏鸡性状特征选择种蛋,在本地孵化育雏;对孵化育雏专业合作社养殖设施消毒、雏鸡整体免疫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做好十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建设工作,抓好全县从岭藏鸡防疫工作,分批分期对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乡镇防疫人员、养殖大户进行养殖及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协调龙头企业订单收购养殖专业合作社出栏的从岭藏鸡;按照贫困人口养殖规模提前为乡镇拨付鸡苗采购资金;严把贷款贴息资金和扶持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关,抓好扶持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对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和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贴息贷款全部投入到产业发展中;加强从岭藏鸡产业扶持发展政策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加快推进“舟曲从岭藏鸡”商标注册工作。

乡镇是组织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稳定帮带关系、引导贫困户发展壮大从岭藏鸡养殖规模的责任主体,要鼓励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养殖、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劳务输转等方式带动有饲养意愿的一般农户积极发展从岭藏鸡养殖产业,扩大全县从岭藏鸡养殖规模。负责会同县农牧局确定养殖专业合作社,组织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帮带协议,监督专业合作社履行帮带职责;江盘等乡镇负责建设从岭藏鸡散养基地,筛选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效果好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承包经营散养基地;负责扶持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充分调动贫困户发展从岭藏鸡养殖的积极性;采购检验合格的鸡苗并为贫困户免费发放;组织、引导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无饲养能力的贫困户代养、销售从岭藏鸡,监督按规定分红;组织乡镇兽防站、村级防疫员等力量,全力搞好本乡镇从岭藏鸡疫病防控工作;组织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帮带贫困户免费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及疫病防控跟踪服务,对贫困户育成的从岭藏鸡进行回收;根据贫困户实际出售数量,养殖专业合作社代养数量、出栏规模及带动贫困户情况,把好贷款贴息及奖励资金申请核实关。

龙头企业要按照协议积极收购、加工、销售全县出栏的从岭藏鸡,加快“舟曲从岭藏鸡”商标注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确保全县从岭藏鸡销售渠道畅通。

孵化、育雏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协议孵化、育雏从岭藏鸡优质鸡苗,及时供应给乡镇和养殖专业合作社;要做好鸡苗疫病防控工作,按时按量完成疫苗注射。

养殖专业合作社是连接龙头企业与养殖农户建立完善供销关系的桥梁纽带。要按照协议为帮带贫困户免费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及疫病防控跟踪服务;为确实无饲养能力的贫困户代养从岭藏鸡,按照规定进行分红;为有饲养意愿的一般农户提供鸡苗和技术服务。按照协议养殖时间,定期回收帮带农户(贫困户)育成的从岭藏鸡,统一供给龙头企业。

贫困户要根据三方协议,按标准养殖从岭藏鸡,积极配合乡镇、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向养殖专业合作社供给育成从岭藏鸡。

5.任务分解

2018年全县计划养殖从岭藏鸡80万只,其中曲瓦乡20000只、巴藏乡12000只、大峪乡12000只、立节镇13000只、憨班乡12000只、峰迭镇32000只、坪定乡115000只、江盘乡115000只、城关镇32000只、东山镇115000只、南峪乡8000只、大川镇15000只、果耶乡10000只、八楞乡15000只、武坪乡115000只、插岗乡8000只、拱坝乡115000只、曲告纳镇28000只、博峪镇8000只。

——中华蜂。共投入扶持资金255万元,其中规范化经营水平提升资金205万元,养殖技术提升培训经费20万元,品牌提升打造经费20万元,扶持奖励资金10万元。按照“控制总量,提升质量”原则,根据全县蜜源实际承载力,控制中华蜂养殖规模,保证蜂蜜品质,实施中华蜂产业品牌打造、经营水平、养殖技术“三提升”工程。加快全国“中华蜂之乡”申报工作,建立舟曲县中华蜂品种资源保护区,设立标识牌,杜绝外来蜂群进入保护区(包括意蜂和其它品种的中蜂),健全蜂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定期不定期对蜂产品进行快速抽样检测,严厉打击掺假、制假行为,保障“舟曲棒棒槽蜂蜜”品质;加强对原始养殖方法(棒棒槽养殖)的保护和传承,积极申报“舟曲棒棒槽蜂蜜”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打造“舟曲棒棒槽蜂蜜”品牌。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北京养蜂研究所、全国养蜂学会、甘肃省蜜蜂研究所的合作与交流,与甘肃省蜜蜂研究所建立长期技术指导合作关系,聘请省内外养蜂专家、学者定期举办养殖技术提升培训班,对全县中华蜂养殖能人大户和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大力推广“新法繁育、旧法养殖”技术。扶持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博峪永安土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华蜂蜂蜜精深加工生产线,开发蜂胶、蜂蜡、蜂王浆、蜂毒等蜂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保价收购全县中华蜂蜂蜜;扶持养殖规模达到100箱以上的中华蜂养殖示范点(专业村)提升经营水平,将其打造为全县中华蜂标准化、规范化养殖的典范。

1.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确定龙头企业:县农牧局筛选具有收购能力、销售市场的龙头企业,负责保价收购全县中华蜂蜂蜜,并就收购数量、收购价格等相关事宜与龙头企业签订协议。

确定提升示范点:县农牧局和乡镇共同筛选发展潜力大、发展意愿强烈、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效果好的100箱以上的养殖示范点进行经营水平提升。乡镇就养殖规模、带动贫困户数量及方式、技术服务、回收价格、品质保证等相关事宜与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签订协议。

确定契约关系:各乡镇组织示范点(专业村)的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与有养殖意愿和能力的贫困户确定帮带关系后,乡镇、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贫困户就帮带方式、养殖标准、回收价格、技术服务等相关事宜签订三方协议。同时,县农牧局组织龙头企业与示范点的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签订收购协议。

(2)种蜂发放:乡镇监督150箱(不含150箱)以上的示范点(专业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按协议免费为20户以上帮带贫困户按每户不少于2箱的标准发放种蜂(含蜂箱);100-150箱示范点(专业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按协议免费为10户以上帮带贫困户按每户不少于2箱的标准发放种蜂(含蜂箱)。

(3)养殖服务:县农牧局和乡镇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划片包干,做好中华蜂养殖技术指导工作。并积极督促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定期为帮带贫困户免费提供养殖技术跟踪服务。

(4)蜂蜜回收:各乡镇组织提升示范点(专业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按照不低于42元/斤的保底价格,回收农户及帮带贫困户产出的蜂蜜。同时,加强对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农户的监管,严防外购蜂蜜代替舟曲中华蜂蜂蜜,损害“舟曲棒棒槽蜂蜜”品牌形象。

(5)加工销售:县农牧局监督龙头企业按照不低于42元/斤的保底价格,收购全县的中华蜂蜂蜜,要切实加强对龙头企业收购蜂蜜的监管力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据龙头企业收购一式三联票据(贫困户、乡镇、县农牧局各一联)和乡、村出售证明,详细制定龙头企业收购蜂蜜的台账(县农牧局监督人员、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龙头企业收购奖励的凭证。并制定详细的奖励办法,确保奖励资金发放流程明确、各类证明材料齐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防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同时,乡镇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收购一般农户产出中华蜂蜂蜜,探索、挖掘新的市场,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2.扶持方式:

(1)贴息扶持:龙头企业按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申请产业贴息贷款;示范点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可按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申请产业贴息贷款。

(2)资金扶持:每个150箱(不含150箱)以上的示范点提升资金5万元,100-150箱的示范点提升资金3万元。博峪永安土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华蜂蜂蜜精深加工生产线扶持资金20万元。

(3)奖励扶持:龙头企业按协议收购蜂蜜达到12000斤,奖励1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0斤,奖励1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5万元。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贫困户积极发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互助资金等扶贫专项资金效益,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3.扶持流程:

(1)龙头企业向县农牧局提出贷款额度申请,经县农牧局审定后,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流程自行办理贷款,县农牧局根据《舟曲县2018年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2)示范点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向所在乡镇提出贷款额度申请,乡镇核实后,向县农牧局提出贷款额度建议,经县农牧局审定后,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流程自行办理贷款,县农牧局根据《舟曲县2018年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3)示范点提升资金实行报账制,分两年拨付。150箱(不含150箱)以上示范点先预拨资金2.5万元,运营一年后,经县农牧局验收通过,进行报账;100—150箱的示范点先预拨资金1.5万元,运营一年后,经县农牧局验收通过,进行报账。中华蜂生产线建设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的拨款方式,先向博峪永安土蜂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拨付30%的建设资金,完成70%以上项目建设任务后,拨付40%的建设资金,完成所有建设任务,通过县农牧局验收后拨付剩余30%的资金。

(4)龙头企业收购奖励资金由企业根据实际收购数量直接向县农牧局申请,农牧局根据奖励办法严格审定后发放。

4.责任分工:

县农牧局是全县中华蜂产业统筹布局、发展壮大、养殖规范和标准制定、扶持措施制定、资金监管及协调监督乡镇、龙头企业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中华蜂收购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和经营水平提升示范点(专业村),做好中华蜂经营水平提升示范点(专业村)的检查验收工作,抓好全县中华蜂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工作;督促各乡镇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杜绝外来蜂种进入保护区(包括意蜂和其它品种的中蜂),加强对扶持的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监管,一经发现掺假、制假,取消扶持资格,追回扶持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协调龙头企业保价收购全县产出的中华蜂蜂蜜;加强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进入市场的蜂产品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严防外地假蜂蜜、以次充好蜂产品流入舟曲市场,监督舟曲县中华蜂养殖协会制定中华蜂养殖规范标准和蜂产品质量标准;抓好全县中华蜂养殖技术指导工作,协调联系省内外养蜂专家和学者分期分批对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养殖大户进行养殖技术培训;严格按照报账程序为乡镇拨付示范点提升资金;严把贷款贴息资金和扶持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关,抓好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对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和扶持的龙头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扶持资金和贴息贷款全部投入到产业发展中;加强中华蜂产业扶持发展政策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加快推进“中华蜂之乡”、“舟曲棒棒槽蜂蜜”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申报和“舟曲棒棒槽蜂蜜”商标注册工作。

乡镇是抓好本乡镇中华蜂养殖示范点(专业村)提升工作和引导群众发展中华蜂养殖产业的责任主体。要鼓励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通过订单养殖、资金入股等方式带动有饲养意愿的一般农户积极发展中华蜂养殖产业。负责抓好本乡镇中华蜂养殖示范点(专业村)提升工作,组织示范点(专业村)的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与贫困户签订帮带协议,监督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履行帮带职责;履行中华蜂品种资源保护区属地监管职责,杜绝外来蜂种进入保护区(包括意蜂和其它品种的中蜂);抓好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充分调动贫困户发展中华蜂养殖的积极性;组织示范点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对养殖农户(贫困户)产出的蜂蜜进行保价回收,同时鼓励收购一般农户产出的中华蜂蜂蜜;组织养殖专业合作社对养殖农户(贫困户)进行养殖技术指导服务。

龙头企业要按照协议积极收购、加工、销售全县中华蜂蜂蜜,加快“舟曲棒棒槽蜂蜜”商标注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开拓销售市场,确保全县蜂蜜销售渠道畅通。

示范点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要按照县农牧局制定养殖规范和标准,规范化、标准化养殖中华蜂,保证中华蜂蜂蜜品质。要按照协议为帮带贫困户免费发放种蜂(含蜂箱),并提供养殖技术指导服务,确保贫困户规范养殖;按照协议定期回收养殖农户(贫困户)产出的蜂蜜,统一供给龙头企业。

示范点贫困户要根据三方协议,按标准养殖中华蜂,积极参加县农牧局、乡镇和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养殖技术培训,按协议要求向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蜂蜜。

5.任务分解

按照全县蜜源承载力,控制全县中华蜂养殖规模在4.8万箱以内。其中曲瓦乡3400箱、巴藏乡2000箱、大峪乡2750箱、立节镇2100箱、憨班乡2700箱、峰迭镇2900箱、坪定乡2300箱、江盘乡1280箱、城关镇1450箱、东山镇1450箱、南峪乡1450箱、大川镇1450箱、果耶乡1450箱、八楞乡1800箱、武坪乡3650箱、插岗乡3050箱、拱坝乡3900箱、曲告纳镇3900箱、博峪镇5020箱。

——土猪。共投入扶持资金105.14万元,其中贫困户养殖土猪出栏奖励资金65.14万元,土猪养殖基地建设资金40万元。扶持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大峪乡得力志宏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大峪乡得力村建设一个养殖规模达到400头左右的土猪养殖基地。在大峪乡范围内,通过基地统一供仔、农户(贫困户)领养、龙头企业育成回收(按照高于市场价3%-6%的价格回收出栏土猪,扣除仔猪成本),带动大峪乡群众发展土猪产业,打造全县“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土猪产业化经营示范点。通过贫困户养殖土猪出栏奖励,激发贫困户养殖、出售土猪的积极性,扩大传统土猪的养殖规模,促进贫困户增收,开发猪肉产品,打造“舟曲老腊肉”品牌,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1.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确定龙头企业:县农牧局筛选具有收购能力和销售市场的龙头企业,收购贫困户出栏的土猪,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原则上高于市场价格。

确定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县农牧局和乡镇共同负责筛选有一定养殖规模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示范带动群众发展土猪养殖产业。并就养殖规模、仔猪繁育相关事宜签订协议。

(2)养殖服务:县农牧局和乡镇要组织县乡防疫人员划片包干,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集中进行猪瘟、猪蓝耳病等疫苗注射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挡”,确保免疫密度、免疫标识牌佩戴率达到100%。

(3)收购销售:各乡镇要统计贫困户的实际出售数量,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户一表、一村一册建立详细贫困户出栏台账(贫困户奖励申请表必须本人签章,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包户防疫人员、乡镇包村领导签字确认),作为贫困户出栏奖励的凭证。要确保各类证明材料齐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防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同时,乡镇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探索、挖掘新的市场,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2.扶持方式:

(1)贴息扶持:龙头企业按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申请产业贴息贷款。养殖规模达到50头或仔猪繁育达到200头以上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可按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申请产业贴息贷款。

(2)资金扶持:大峪乡得力村土猪养殖基地扶持资金40万元。

(3)奖励扶持:对贫困户按养殖出栏数量以200元/头的标准进行奖励。

3.扶持流程:

(1)龙头企业向县农牧局提出贷款额度申请,经县农牧局审定后,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流程自行办理贷款,县农牧局根据《舟曲县2018年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2)符合条件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向所在乡镇提出扶持贷款额度申请,乡镇实地摸底核实后,向县农牧局提出贷款额度建议,经县农牧局审定后,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流程自行办理贷款,县农牧局根据《舟曲县2018年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3)大峪乡得力村土猪养殖基地建设资金按项目进度进行拨款,先向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拨付30%的建设资金,完成70%以上项目建设任务后,拨付40%的建设资金,完成所有建设任务,通过后拨付剩余30%的资金。

(4)贫困户养殖奖励资金经乡镇统计审核、县农牧局复核后,由县农牧局拨付乡镇发放。

4.责任分工:

县农牧局是全县土猪产业统筹布局、发展壮大、扶持措施制定、资金监管及协调监督乡镇、龙头企业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土猪收购加工销售龙头企业,抓好全县土猪防疫和大峪乡得力村土猪养殖基地建设工作,监督养殖基地仔猪、饲料的价格,维护群众利益;分期分批对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乡镇防疫人员、养殖大户进行养殖及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协调龙头企业收购全县出栏土猪;严把贷款贴息资金和扶持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关,抓好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对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和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贴息贷款全部投入到产业发展中;加强土猪产业扶持发展政策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乡镇是引导贫困户发展壮大土猪养殖规模的责任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贫困户积极发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互助资金等扶贫专项资金效益,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问题。负责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充分调动贫困户发展土猪养殖的积极性;组织乡镇兽防站、村级防疫员等力量,全力搞好本乡镇土猪疫病防控工作;根据贫困户实际出栏数量,把好出栏奖励资金申请核实关。

龙头企业要按照协议积极收购、加工、销售全县出栏土猪,精深加工开发舟曲腊肉、臊子、腊肠等土猪产品,打造“舟曲老腊肉”品牌,开拓销售市场。

农户要规范养殖土猪,配合乡镇、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防疫工作,积极向龙头企业或市场出售饲养的土猪,增加收入。

5.任务分解

2018年全县计划养殖土猪5.8万头,其中曲瓦乡1940头、巴藏乡1540、大峪乡2040头、立节镇2060头、憨班乡1840头、峰迭镇7500头、坪定乡2240头、江盘乡1740头、城关镇10450头、东山镇6000头、南峪乡2220头、大川镇2540头、果耶乡660头、八楞乡2300头、武坪乡3140头、插岗乡1490头、拱坝乡4110头、曲告纳镇3690头、博峪镇500头。

——大牲畜产业。投入扶持资金120万元。对养殖肉牛规模达到50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每个合作社5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城关镇益康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扶持资金5万元,用于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加强疫病防控,扩大养殖规模,确保新老城区鲜奶供应;对养殖驴规模达到30头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每头驴补助1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每个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通过奖励和贴息贷款扶持,引进优良品种,扩大养殖规模,带动更多群众发展大牲畜养殖产业。

县农牧局和乡镇共同负责确定需扶持的大牲畜养殖专业合作社,并严把贷款贴息资金和扶持资金申请审核关,抓好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二)做大做强中藏药材产业

共投入扶持资金179万元,其中县级中藏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资金40万元,重楼(土三七)试种点扶持资金30万元,中藏药材育苗基地建设资金20万元,扶持奖励资金84万元,种植技术指导培训经费5万元。以《舟曲县中藏药材产业化发展建设项目》规划为引领,以打造省级中药材项目重点县为目标,在曲瓦乡、大峪乡、立节镇、峰迭镇、坪定乡、东山镇、拱坝乡、曲告纳镇建设8个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均达到100亩以上的县级中藏药材种植示范基地,辐射带动各乡镇在适宜地带发展以板蓝、黄芪、羌活、纹党等为主的特色中藏药材产业,推动中藏药材产业由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引进推广名贵药材新品种,在曲瓦乡、大峪乡、坪定乡、武坪乡、城关镇试种重楼20亩(曲瓦乡5亩、大峪乡5亩、坪定乡5亩、武坪乡3亩、城关镇2亩)。在大峪乡建设30亩大黄育苗基地、武坪乡建设30亩党参育苗基地,每个育苗基地带动贫困户10户,并为带动的贫困户每户免费提供一亩的种苗。对积极发展中藏药材产业的贫困户按种植面积进行奖励,提高贫困户种植中藏药材的积极性,并积极推广林下种植、林药间作生产模式,扩大全县中藏药材种植面积。同时,扶持舟曲县中药材协会等龙头企业收购、加工、销售全县中藏药材,打造特色品牌,拓宽销售渠道,延长产业链条,确保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1.实施步骤:

(1)前期工作:

确定龙头企业:县农牧局筛选具有收购加工能力和销售市场的龙头企业,负责保价收购全县中藏药材,并就收购数量、收购价格等相关事宜与龙头企业签订协议。

确定县级中藏药材种植示范基地:曲瓦乡、大峪乡、立节镇、峰迭镇、坪定乡、东山镇、拱坝乡、曲告纳镇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取种苗补贴等方式,激励群众连片种植,或依托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带动群众连片种植,强力推进县级中藏药材的连片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确定县级中藏药材育苗基地:大峪乡、武坪乡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筛选具备育苗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培育优良种苗,督促育苗基地为带动贫困户提供优质种苗。

确定重楼种植试点:由县农牧局分别和曲瓦乡、大峪乡、武坪乡、坪定乡、城关镇筛选1-2家具有一定规模、掌握种植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楼试种。

确定种植专业合作社:县农牧局和乡镇共同负责在本乡镇筛选1个具有一定种植规模、收购能力、销售渠道的中藏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负责收购本乡镇贫困户种植的中藏药材。并就种植规模、回收价格、回收数量等相关事宜与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签订协议。

确定契约关系:县农牧局组织龙头企业与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签订收购协议。

(2)种植服务:县农牧局和乡镇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划片包干,做好中藏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同时,乡镇要统计贫困户种植面积,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户一表、一村一册建立种植奖励台账(贫困户奖励申请表必须本人签章,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乡镇包片领导签字确认),作为贫困户种植奖励的凭证。

(3)药材回收:乡镇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按照协议回收价格,回收本乡镇贫困户种植的中藏药材。要切实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收购中藏药材的监管力度,一社一册建立收购台账(必须附有专业合作社收购贫困户中藏药材的一式三联票据,贫困户、合作社、乡镇各存一联;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与贫困户台账进行核对),作为合作社收购奖励的凭证。

(4)加工销售:县农牧局监督龙头企业按照协议价格,收购全县的中藏药材。要切实加强对龙头企业收购中藏药材的监管力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据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产品收购发票和乡、村两级出售证明,详细制定龙头企业收购中藏药材的台账(县农牧局监督人员、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龙头企业收购奖励的凭证。并制定详细的奖励办法,确保奖励资金发放流程明确、各类证明材料齐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防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同时,乡镇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探索、挖掘新的市场,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2.扶持方式:

(1)贴息扶持:龙头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自身实际发展需求申请产业贴息贷款。

(2)资金扶持:每个县级中藏药材示范种植基地扶持资金5万元,重楼试种点每亩扶持资金1.5万元,每个药材育苗基地扶持资金10万元。

(3)奖励扶持:对贫困户按实际种植面积以50元/亩的标准进行种植奖励;专业合作社按协议收购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每增加1万元,奖励1000元,累计奖励不超过1万元。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按协议收购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每增加40万元,奖励1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8万元。

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贫困户积极发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扶贫互助资金等扶贫专项资金效益,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3.扶持流程:

(1)龙头企业向县农牧局提出贷款额度申请,经县农牧局审定后,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流程自行办理贷款,县农牧局根据《舟曲县2018年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2)种植专业合作社向所在乡镇提出贷款额度申请,乡镇核实后,向县农牧局提出贷款额度建议,经县农牧局审定后,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流程自行办理贷款,县农牧局根据《舟曲县2018年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进行贴息。

(3)重楼试种点扶持资金实行验收拨付制,乡镇确定试种地块报县农牧局实地核查通过后,为重楼试种点按照每亩1.5万元的标准全额拨付扶持资金。

(4)县级中藏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和药材育苗基地扶持资金实行报账制,乡镇确定示范基地(育苗基地)报县农牧局实地核查通过后,为每个示范基地预拨扶持资金3万元,每个育苗基地预拨扶持资金5万元,基地建成经县农牧局验收通过后,进行报账。

(5)贫困户种植奖励经乡镇严格审核、县农牧局复核后,由县农牧局拨付乡镇发放;专业合作社收购奖励资金经乡镇严格审核、县农牧局复核后,由县农牧局拨付乡镇发放;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收购奖励资金直接向县农牧局申请,由县农牧局审定后发放。

4.责任分工:

县农牧局是全县中藏药材产业统筹布局、发展壮大、扶持措施制定、资金监管及协调监督乡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履行职责的责任主体。负责确定中藏药材收购加工销售龙头企业,会同乡镇确定专业合作社;抓好全县中藏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县级中藏药材连片种植示范基地和重楼试种、育苗基地的建设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分期分批对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种植大户、贫困户进行种植技术培训;协调龙头企业保价收购全县的中藏药材;严格按照报账程序为乡镇拨付示范基地补助资金;严把贷款贴息资金和扶持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关,抓好产业贴息资金及奖励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对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和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贴息贷款全部投入到产业发展中;加强中藏药材产业扶持发展政策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乡镇是引导贫困户发展中藏药材产业的责任主体,要鼓励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种植、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劳务输转等方式带动有种植意愿的一般农户积极发展中藏药材种植产业,扩大全县中藏药材种植规模。负责抓好县级中藏药材连片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尤其是大峪、坪定、武坪等乡镇要全力抓好育苗基地和重楼试种工作;会同县农牧局确定种植专业合作社,监督专业合作社按协议收购本乡镇的中藏药材;负责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充分调动贫困户发展中藏药材产业的积极性。组织合作社对农户(贫困户)种植的中藏药材进行回收;全力搞好本乡镇中藏药材种植技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贫困户种植面积、专业合作社收购数量,把好奖励资金及贷款贴息申请核实关。

龙头企业要按照协议积极收购、加工、销售全县的中藏药材,开拓销售市场,确保全县中藏药材销售渠道畅通。

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是连接龙头企业与种植农户建立完善供销关系的桥梁纽带。要按照协议定期回收贫困户的中藏药材,统一供给龙头企业。

种植贫困户要按照协议规范种植中藏药材,积极参加乡镇、种植专业合作社组织的种植技术培训,按协议向种植专业合作社供给中藏药材。

5.任务分解

2018年全县计划新增种植中藏药材10.32万亩,其中曲瓦乡4000亩、巴藏乡2600亩、大峪乡8000亩、立节镇3300亩、憨班乡3000亩、峰迭镇5400亩、坪定乡5300亩、江盘乡3500亩、城关镇1800亩、东山镇7900亩、南峪乡3700亩、大川镇2000亩、果耶乡5000亩、八楞乡4000亩、武坪乡5000亩、插岗乡4000亩、拱坝乡7700亩、曲告纳镇8200亩、博峪镇18800亩。

(三)加速推进设施种植产业

充分利用我县发展羊肚菌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条件和发展基础,依托羊肚菌研究院和菌种培育中心的菌种科研成果,通过扶持引导,激发群众种植羊肚菌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全县种植规模,完善羊肚菌产供销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将羊肚菌培育发展成为群众持续增收的朝阳产业。

——羊肚菌。投入扶持资金185万元。充分利用我县羊肚菌菌种科研成果和蔬菜大棚设施农业发展基础,以菌种补贴为重点,坚持转行不转产,引导群众加快废旧蔬菜大棚的提升改造。探索羊肚菌和蔬菜倒茬种植模式,扶持坪定乡试种反季节羊肚菌,提高设施种植产业效益。举办羊肚菌种植田间管理现场培训会、种植成果展示会等活动,现场指导、实地观摩、收益对比,提升群众种植羊肚菌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积极筹建舟曲县羊肚菌种植协会,加强羊肚菌行业自律,强化种植农户、龙头企业之间的联系,促进羊肚菌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充分依托舟曲天河菌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县开展羊肚菌菌种培育研发、示范种植推广、技术培训指导、产品收购销售的优势,形成“龙头企业+协会+农户(贫困户)”的羊肚菌产业化发展模式,促进羊肚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舟曲天河菌业有限责任公司、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鲜品不低于60元/斤(干品不低于700元/斤)的保底价格,现金收购全县农户种植的羊肚菌,激发群众发展羊肚菌产业的积极性。通过保价收购,稳定供销关系,逐步形成羊肚菌区域保护价格,保障种植群众利益,确保全县羊肚菌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对收购全县羊肚菌鲜品(1斤干品按10斤鲜品折算)达到4万斤以上的龙头企业,每增加5000斤,奖励1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5万元。县农牧局要全程监督龙头企业收购过程,统计收购数量,建立收购台账(必须附有龙头企业收购种植户羊肚菌的一式三联票据,种植户、乡镇、县农牧局各存一联;村“两委”负责人、驻村干部、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作为县农牧局审核和发放奖励资金的依据。

2018年全县扶持种植羊肚菌计划种植面积达到600亩,其中曲瓦乡83亩、巴藏乡16亩、大峪乡31亩、立节镇20亩、憨班乡8亩、峰迭镇27亩、坪定乡83亩、江盘乡19亩、城关镇27亩、东山镇38亩、南峪乡18亩、大川镇35亩、果耶乡22亩、八楞乡18亩、武坪乡18亩、插岗乡55亩、拱坝乡28亩、曲告纳镇46亩、博峪镇8亩。

县农牧局要抓好全县羊肚菌产业统筹布局,制定扶持措施,激励群众发展壮大羊肚菌种植产业。要分期分批对种植户进行种植及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提高群众种植技术水平,推动羊肚菌种植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做好羊肚菌菌种质量验收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督促龙头企业按协议收购农户产出的羊肚菌;严把贷款贴息资金和扶持奖励资金申请审核关,抓好产业贴息资金及奖励资金的监管使用,确保贴息贷款全部投入到产业发展中;加强羊肚菌产业扶持发展政策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乡镇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户(贫困户)发展羊肚菌种植产业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加快废旧蔬菜大棚的提升改造,积极探索羊肚菌和蔬菜倒茬种植模式,按时完成羊肚菌种植任务。

龙头企业要示范推广羊肚菌种植技术,定期开展种植、保湿、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负责按保底价格收购全县农户种植的羊肚菌,精深加工,打造“舟曲羊肚菌”品牌,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设施蔬菜。扶持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拱坝乡、峰迭镇分别打造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种植基地,种植绿色无公害蔬菜,示范带动农户发展高原夏菜产业。

(四)发展壮大经济林果产业

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成果,改良核桃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同时,投入经济林果病虫害防治经费15万元,加强对全县经济林果的病虫害防治,促进经济林果产业提质增效。

——核桃。紧抓“舟曲核桃”正式成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的机遇,以《舟曲县优质核桃产业化发展项目》规划为引领,投入扶持资金88万元,其中核桃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高接换优培训资金2.8万元;高接换优资金76万元;林业大厦30平方米接穗储藏库(冷藏库)改建资金9.2万元,有效降低接穗成本,提高嫁接成活率。根据乡镇需求和实际情况,在曲瓦乡、巴藏乡、憨班乡、江盘乡、插岗乡、曲告纳镇建立全县核桃高接换优示范点5个、面积1000亩,嫁接核桃4.4万株,辐射带动全县群众开展核桃高接换优工作,改良核桃品种,提升产品品质。

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干品不低于市场价收购全县农户产出的核桃,引进加工设备,加工核桃油、核桃粉、核桃奶等核桃产品,打造“舟曲核桃”品牌,开拓销售市场。对收购舟曲核桃达到10吨以上的龙头企业,每增加1吨,奖励3000元,累计奖励不超过3万元。

县林业站要负责打造核桃高接换优示范点,组织技术人员划片包干,做好全县核桃病虫害防治工作,积极组织各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和种植大户开展核桃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和核桃高接换优技术培训,指导群众科学种植核桃。核桃高接换优资金实行报账制,由县林业站按照实际改良面积向县农牧局申请资金。县农牧局要把好资金审核拨付关,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协调监督龙头企业履行职责。

各乡镇要组织乡镇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全力做好本乡镇核桃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已完成高接换优核桃树的管护。并对种植农户进行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高接换优技术培训;要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探索、挖掘新的市场,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花椒。紧抓“舟曲花椒”正式成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的机遇,根据群众意愿、需求,在有条件的乡镇发展花椒产业。投入扶持资金20万元,在巴藏乡、峰迭镇、东山乡、八楞乡、武坪乡、曲告纳镇共栽植花椒1500余亩,同时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加工花椒粉、花椒油等产品,挖掘花椒产业附加值。

县林业局要加强花椒栽植的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指导培训工作,做好后期管护。花椒栽植资金实行报账制,由县林业局按照实际栽植面积向县农牧局申请资金。县农牧局要把好资金审核拨付关,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杜仲。投入扶持资金80万元,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在曲告纳等条件适宜的乡镇栽植杜仲800亩。

县林业局要加强杜仲栽植的水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指导培训工作,做好后期管护。杜仲栽植资金实行报账制,由县林业局按照实际栽植面积向县农牧局申请资金。县农牧局要把好资金审核拨付关,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桑蚕。以《舟曲县桑蚕产业化发展建设项目》规划为引领,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发展需求、群众意愿,投入扶持资金45万元,在大峪等乡镇建设桑蚕种养示范基地,栽植桑树500亩。通过以奖代补,鼓励舟曲华瑞农林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流转、租赁贫困户土地,落实种植面积,建设标准化桑蚕养殖厂房,积极吸纳贫困户务工,大力发展桑蚕养殖,并通过开发桑叶茶、桑叶面、桑果酒、蚕茧粉等桑蚕系列产品,建立完整的桑蚕产业链,辐射带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

县林业局是推进桑蚕产业化发展的责任主体 ,做好桑树病虫害防治,加强技术指导,监督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督促舟曲华瑞农林牧发展有限公司履职尽责,以点带面,带动更多群众发展桑蚕产业。

(五)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

——新品种推广。为调整优化全县农作物种植结构,加快农作物良种引进推广,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投入新品种引进推广资金10万元。

——荞麦。投入扶持资金25.8万元,按照60元/亩标准向种植荞麦的农户发放种子补贴,扶持果耶乡种植荞麦1800亩、坪定乡种植2500亩。通过扶持,扩大荞麦种植面积,为果耶乡、坪定乡发展中华蜂产业提供丰富的蜜源,探索中华蜂和荞麦产业高度融合,双赢发展的新模式。同时,乡镇要积极组建荞麦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拓展销售渠道,引进加工设备,开发苦荞茶、荞麦面等荞麦产品。种子补贴资金由乡镇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向县农牧局申请,县农牧局实地核查后拨付果耶乡、坪定乡发放。

——大蒜。投入扶持资金20万元,按照500元/亩标准向种植农户发放种子补贴,扶持巴藏乡溪岭村种植大蒜400亩。巴藏乡要积极指导组建大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群众种植的大蒜,增加群众收入。种子补贴资金由乡镇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向县农牧局申请,县农牧局实地核查后拨付乡镇发放。

——冬播油菜。按照州委州政府《绿色旅游长廊及万亩油菜花观赏带建设实施方案》主要在“一江一河”沿岸的15个乡镇建设1.2万亩油菜花观赏带,并在其它适宜地区种植冬播油菜0.8万亩,调整种植业结构,打造观赏带,推动观光农业发展。

——菊花。投入扶持资金4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曲告纳镇瓜欧村种植赏、食兼用菊花50亩,打造瓜欧景区菊花观赏带,提升景区品质,开发菊花茶等旅游配套特色农产品,推动旅游业和农牧产业融合发展。扶持资金由乡镇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向县农牧局申请,县农牧局实地核查后拨付乡镇发放。

(六)加快产业融合发展

——田园综合体。投资扶持资金45万元,在干壳坝探索建设一个以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为推动全县田园综合体建设工作积累经验。

——农贸市场。在巴藏乡、立节镇、大川镇、插岗乡、曲告纳镇和博峪镇建设6个农贸市场,搭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加快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商品转化,带动附近乡镇农民发展生产,促进群众增收,提高生活质量。

——小杂粮加工。充分发挥我县小杂粮品种全、品质好、营养价值高、市场需求大的优势,投入扶持资金10万元,扶持巴藏乡宏利红小杂粮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开发小杂粮挂面等产品,打造“舟曲小杂粮”品牌,加强农超对接,拓宽销售市场,带动农户发展小杂粮产业,增加收入。县农牧局要指导小杂粮加工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扶持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六、技能培训

充分利用我县的劳动力资源优势,结合全县的富民产业发展和劳务市场用人需求,整合培训资源、资金,聘请种养殖专家,对种养农户、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法人开展农业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培训,提高群众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和“新型职业农民”,为我县富民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提高群众劳务收入。投入技术指导经费30万元,由农牧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手把手”开展从岭藏鸡、中华蜂、土猪养殖及疫病防治和中藏药材、羊肚菌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高劳务人员持证比例。全年完成实用技术培训640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15人(次),村级防疫员培训210人(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40人(次)。

七、农村“三变”改革

把培育壮大特色农牧产业与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结合起来,以东山镇谢家村东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舟曲天河菌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三变”承接平台,打造“三变”+农牧产业发展模式,为脱贫攻坚和发展村集体经济找到一条新路子。一是充分发挥东山镇谢家村基层组织的带头示范作用,把东山镇谢家村东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全县从岭藏鸡产业+“三变”载体,探索将村级集体的荒山荒坡经营权等资源折价入股到合作社,获得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把财政落实到户的扶贫资金作为股金入股专业合作社,持续增加群众收入。并积极鼓励引导群众将现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机具、技术、劳力等折价入股,把农民变股东,打造“三变+党支部+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发展模式。二是充分利用舟曲天河菌业有限责任公司培育、研发、种植、加工、销售羊肚菌的技术力量和市场潜力,通过村集体土地等资源入股、资金入股等方式,带动全县农户发展羊肚菌产业,打造“三变+公司+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模式,增加群众收入。三是以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导的农村田园综合体为依托,通过“三变”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聚集分散资金,打造土猪等原料基地,由龙头企业统一收购,带动全县土猪、山野菜、核桃等产业发展,打造“三变+公司+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发展模式。

八、保障措施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产业扶贫的重要意义,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富民产业培育提升工作作为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作为打好三年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在现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思路,借鉴成功经验,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更超常的力度,全力抓好富民产业培育提升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全县产业扶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上已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牧、扶贫、林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舟曲县富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农牧局下设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县富民产业扶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县农牧局要切实做好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定完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申请、发放流程和各类证明材料,坚持按需定量落实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奖励资金,严防超预算、无节制支出;要实行科级领导包片、专业技术人员包乡的责任制,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要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正副组长的工作机构,建立科级干部包村、一般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并按照县上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县农牧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加大政策扶持。在贴息扶持、以奖代补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落实支持富民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财税部门要对接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经信局要加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发展壮大电子营销平台,通过网络把优势资源与全国大市场进行对接,着力解决特色农产品卖难问题。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要继续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商标。要加强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商标注册与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金融办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扩大涉农保险业务,开发中藏药材、中华蜂等特色产业保险产品,提高群众在发展富民产业中抵御风险的能力。要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育发展壮大富民产业是带动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扶持发展富民产业的重要意义及扶持政策,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投身参与富民产业培育发展工作,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发展富民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广大群众发展富民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乡镇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深入挖掘特色产业发展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致富带头人(能人大户),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同时向县农牧局推荐1-2名致富带头人(附典型宣传材料),经县农牧局审核通过,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投入工作、宣传经费40万元,由县农牧局在S313沿线、夏河机场等关键地段租用大型广告牌,制作大型广告,大力宣传推介“舟曲核桃”、“舟曲花椒”、“舟曲从岭藏鸡”等特色农产品,打造我县绿色生态农产品区域综合形象,促进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

(四)严格督促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认真梳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的办法。各县级包乡领导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农牧局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现场开展督查工作,重点督查富民产业扶持发展政策宣传、契约关系履行、技术指导培训、产业贴息贷款资金使用、带动贫困户发展成效等情况。在县级财政运行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扶持全县富民产业发展,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支持富民产业发展的决心。因此,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促进全县富民产业落地生根、遍地开花。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纪律监督,对产业扶持发展过程中优亲厚友、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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