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办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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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1-00061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2021年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1-04-16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1〕18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2021年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舟曲县2021年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县特色农牧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构建县域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纵向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横向拓展农业功能价值,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思路

立足全县资源优势和地域特色,在海拔1800米以上的高山地带种植以党参、羌活为主的中藏药材,以刺五加、乌龙头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以从岭藏鸡、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在海拔1500—1800米之间的半高山地带种植以柴胡、板蓝为主的中藏药材,以核桃、花椒、金丝皇菊为主的经济林果,发展以从岭藏鸡、黑土猪、中华蜂养殖为主的特色养殖;在海拔1500米以下的河川地带发展以羊肚菌、黑木耳为主的设施农业,以葡萄、大果樱桃为主的经济林果和观光休闲农业。突出河川、半高山、高山优势产区,狠抓全产业链建设,发展适度规模,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林牧互补、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业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水平,努力走出一条绿色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与增强发展合力并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产业承载经营主体在市场中的主体地位,瞄准需求定产业,找准销路定规模。针对农牧业产业体系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瓶颈制约和重点领域,强化政府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群众协同发力,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推进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与拓展产业链条并重。立足全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地域特色,合理确定各乡镇主导产业,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为农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量身制定扶持“菜单”,灵活开展“菜单式”产业扶持。加大对农牧产业标准化种养示范基地扶持力度,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带动引领性强的农牧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一批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丰富农业商品种类,拓展销售渠道和市场,促进农牧业由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由初加工向精细化加工转型,由单一产业链条向全产业链条发展。

(三)坚持适度规模与提质增效并重。突出发展以经济林果、中藏药材、从岭藏鸡、黑土猪、中华蜂和羊肚菌、黑木耳、金丝皇菊、玫瑰等为主导的特色富民产业,在坚持适度规模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品种改良保护,努力形成“独一份”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党建引领合作社发展“舟曲模式”,以农业龙头企业为引领,拓展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抓好品牌培育,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产销体系建设,提升全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四)坚持产销对接与健全物流并重。坚持以销促产、产销衔接,积极发展订单农业,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减少流通环节,确保种养户获得稳定可观的经营性收入。建立健全农产品储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延长农特产品的销售时间,改善生鲜农产品外销条件,进一步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四、目标任务

以产业振兴为目标,以产业调整为核心,紧盯“五无甘南·美丽舟曲”建设目标,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投入扶持资金5760万元(其中扶贫资金2903万元,东西部协作资金82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812万元、财政预算资金220万元),提档升级以从岭藏鸡、中华蜂、黑土猪为主的特色养殖产业,做精做细以党参、黄芪、羌活、当归、柴胡、板蓝根为主的中藏药材产业,大力发展以羊肚菌、黑木耳为主的设施种植产业,改良提升以核桃、花椒为主的经济林果产业,稳步增加金丝黄菊、玫瑰、美人椒、藜麦、油用牡丹、金银花等新型品种种植面积,不断调整产业空间布局,优化种养产业结构。力争年内全县养殖从岭藏鸡115万只、中华蜂5.6万箱、黑土猪5.5万头,种植中藏药材13万亩、羊肚菌5000亩、黑木耳800亩,栽植乌龙头600亩、刺五加400亩、花椒1000亩。

提升改造已建成从岭藏鸡养殖基地16个、中华蜂养殖示范点31个、百亩药材示范种植基地13个,升级改造绿脉农业观光园和南峪乡南二村小杂粮豆制品加工车间。扶持新建5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2个、七彩山鸡特色养殖基地1个、集中连片百亩以上中藏药材示范种植基地5个、千亩中藏药材种植基地1个、金银花种植基地1个、百亩半夏种植基地1个、百亩绿色赤芍育苗基地1个。扶持新建花椒收购加工包装生产车间2个、山野菜和中藏药材收购包装加工车间各1个,柿子、藜麦、苦荞加工生产线各1条,有机肥生产加工厂1座、废旧农膜加工回收网点3个、农业产业观光园2个。

五、重点任务

(一)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高地。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聚集区,努力构建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投资30万元编制完成19个乡镇产业发展规划,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0个,每个乡镇培育壮大1—2个主导产业,打造一个优势特色产业群,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特色产业品牌。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扶贫办、县商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做精做细中藏药材产业。投入扶持资金275.6万元,其中扶持新建5个集中连片百亩以上种植示范基地资金25万元,扶持新建1个百亩半夏种植基地10万元,已建成13个百亩药材示范种植基地扩建扶持资金65万元,育苗基地提升扶持资金69.6万元,已建成收购加工基地提升扶持资金20万元,金银花种植扶持资金20万元,重楼推广种植扶持奖励资金60万元,种植技术指导及工作经费6万元。

以打造省级中藏药材重点县为目标,在高山地带种植党参、羌活、大黄、当归等5.2万亩,在半高山地带种植红芪、柴胡、板蓝根、重楼、白芨等7.8万亩。在武坪镇种植金银花200亩,对2020年已建成的4个收购加工基地进行标准化打造,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药材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全面落实“五无甘南·美丽舟曲”建设要求,中藏药材种植全面禁止使用化肥,推动中藏药材产业向无公害、绿色、有机方向发展。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乡镇

新建百亩连片种植基地

已建成百亩种植基地扶持扩建

金银花

重楼推广(亩)

育苗基地

种植任务
(万亩)

数量(个)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个)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亩)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亩)

扶持资金(万元)

重楼

党参

大黄

数量(亩)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亩)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亩)

扶持资金(万元)

曲瓦乡



1

5



20

4







0.5

巴藏镇















0.28

大峪镇



2

10



30

6





20

1.6

0.83

立节镇



3

15











0.4

峰迭镇

1

5













0.6

憨班镇







40

8

20

30





0.5

坪定镇

1(半夏)


3

15



30

6



45

4.5



0.84

江盘镇















0.38

城关镇



1

5



20

4

10

15





0.3

东山镇







10

2







0.88

南峪乡















0.38

大川镇















0.29

果耶镇

1

5













0.83

八楞乡

1

5













0.43

武坪镇



1

5

200

20

80

16

10

15





0.81

插岗乡















0.53

拱坝镇















0.78

曲告纳镇

1

5

1

5



50

10



15

1.5



0.94

博峪镇

1

5

1

5



20

4



20

2



2.5

合计

6

35

13

65

200

20

300

60

40

60

80

8

20

1.6

13

县级中藏药材示范种植基地、育苗基地建设扶持奖励资金和金银花、油用牡丹种植推广扶持奖励资金、重楼推广种植扶持奖励资金、中藏药材基地提升扶持资金、中藏药材收购加工基地提升扶持资金均实行验收拨付制,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所在乡镇实地验收通过后,按实际种植面积向乡镇一次性拨付扶持奖励资金。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设施种植产业发展。依托舟曲天河菌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力量,大力推行“联合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在河川地带加快推广“羊肚菌+黑木耳”轮作模式,进一步扩大羊肚菌和黑木耳种植面积,健全补助措施,将羊肚菌和黑木耳培育发展成为群众持续增收的重要产业。

——羊肚菌。投入扶持资金1275万元,其中菌种补贴资金1220万元,羊肚菌收购奖励资金10万元,立节镇县级示范点打造扶持资金30万元,技术培训指导及工作经费15万元,举办羊肚菌种植田间管理现场培训会3期、种植成果展示会2期。

充分利用全县羊肚菌菌种科研成果和蔬菜大棚设施农业发展基础,以菌种补贴为重点,坚持转行不转产,引导河川地带群众加快废旧蔬菜大棚的提升改造,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按每亩54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按阶梯式方式进行补助:种植1—3亩(含3亩)的每亩补助50%、3—5亩(不含3亩)每亩补助60%、5—10亩(不含5亩)每亩补助80%、10亩以上每亩补助90%,剩余部分由种植户自筹。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乡镇

羊肚菌

种植任务分解(亩)

示范点建设

数量(个)

扶持标准

(万元)

曲瓦乡

420



巴藏镇

220



大峪镇

120



立节镇

324

1

30

峰迭镇

460



憨班镇

280



坪定镇

220



江盘镇

160



城关镇

160



东山镇

220



南峪乡

120



大川镇

300



果耶镇

200



八楞乡




武坪镇




插岗乡

280



拱坝镇

216



曲告纳镇

1300



博峪镇




合计

5000

1

30

引导舟曲县羊肚菌种植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舟曲天河菌业有限责任公司、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经销企业以不低于市场价收购全县农户种植的羊肚菌,收购干品5000斤奖励5万元,每增加1000斤奖励1万元,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激发群众发展羊肚菌产业的积极性,切实保障种植群众利益,促进全县羊肚菌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羊肚菌菌种补贴资金实行验收拨付制,由县食用菌办公室完成招投标后,先预拨中标公司30%的资金,剩余70%的资金待会同乡镇共同验收通过后按实际种植面积拨付。

——黑木耳。投入扶持资金624万元,按每亩7800元的标准补贴菌种。充分发挥羊肚菌设施大棚的“剩余价值”,合理利用生长时节的“季节错位”,升级打造2个黑木耳特色种植专业村,推广“羊肚菌+黑木耳”轮作种植模式,促进设施种植产业提质增效。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乡镇

黑木耳

专业村

种植任务分解(亩)

曲瓦乡

80


巴藏镇

20


大峪镇

40


立节镇

100


峰迭镇

80

1

憨班镇

35


坪定镇

40


江盘镇

40


城关镇

30


东山镇

30


南峪乡

20


大川镇

40


果耶镇

20


八楞乡



武坪镇



插岗乡

30


拱坝镇

10


曲告纳镇

185

1

博峪镇



合计

800


鼓励舟曲天河菌业有限责任公司、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收购全县农户种植的黑木耳,充分保障种植户利益,激发群众发展黑木耳产业的积极性。

黑木耳菌袋补贴资金实行验收拨付制,由县食用菌办公室完成招投标后,先预拨中标公司30%的资金,剩余70%的资金待会同乡镇共同验收通过后按实际种植面积拨付。黑木耳菌袋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发展壮大经济林果产业。投入扶持资金220万元,其中投入扶持资金100万元,在立节、憨班、江盘、大川等乡镇栽植花椒1000亩,投入扶持资金100万元在大峪、峰迭、江盘、武坪等乡镇带栽植乌龙头600亩、刺五加400亩,投入经济林果病虫害绿色防治工作经费20万元,全面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统防统治。具体任务如下:

乡镇

经济林果产业

乌龙头

花椒

刺五加

数量(亩)

资金(万元)

数量(亩)

资金(万元)

数量(亩)

资金(万元)

曲瓦乡







巴藏镇







大峪镇

100

10





立节镇







峰迭镇

30

3

90

9



憨班镇







坪定镇



200

20



江盘镇

200

20

370

37



城关镇







东山镇





200

20

南峪乡







大川镇



200

20



果耶镇



140

14



八楞乡







武坪镇

270

27





插岗乡





200

20

拱坝镇







曲告纳镇







博峪镇







合计

600

60

1000

100

400

40

乌龙头和刺五加栽植、经济林果病虫害防治、花椒推广种植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扶持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管理并监督使用。花椒加工收购奖励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发改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调整优化种植产业结构。投入扶持资金124.4万元,其中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种子补贴资金54万元,新建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扶持资金12.4万元,新建百亩赤芍基地扶持资金30万元,油用牡丹种植扶持资金10万元,优质水稻试种稻秧补助资金8万元,技术指导培训工作经费5万元。一是投入藜麦引进试种农资补贴资金6.6万元,在八楞、果耶、江盘等3个乡镇推广种植藜麦200亩。二是投入脱毒马铃薯新品种引进试种农资补贴资金16.8万元,在高半山地带推广脱毒马铃薯新品种200亩。三是投入玉米新品种示范推广种子补贴资金7.2万元,在坪定、东山、江盘、憨班等乡镇示范推广种植玉米新品种500亩。四是投入黄豆新品种引进试种农资补贴资金3.6万元,在适宜半高山地带推广黄豆600亩。五是投入荞麦新品种示范推广种子补贴资金12万元,在适宜高山地带推广种植荞麦新品种1000亩。六是投入红谷新品种引进试种农资补贴资金7.8万元,在城关、东山等乡镇推广种植红谷280亩。七是投入扶持资金5万元,在城关镇庙沟村打造草莓种植示范点。八是投入新建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扶持资金12.4万元,在峰迭镇、坪定镇新建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10亩。九是投入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支持城关镇鹿川宜香食用菌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食用菌新品种开发推广。十是投入扶持资金30万元在博峪镇推广种植赤芍100亩。十一是投入扶持资金10万元在插岗乡种植油用牡丹200亩。十二是投入扶持资金8万元在大川镇推广试种优质水稻80亩。具体任务如下:

调整优化种植结构

乡镇

藜麦种植

马铃薯新品种试种推广

玉米新品种试种推广

黄豆新品种试种推广

荞麦新品种试种推广

优质水稻推广种植

红谷新品种试种推广

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

数量(亩)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亩)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亩)

扶持

资金

(万元)

数量(亩)

扶持

资金

(万元)

数量(亩)

扶持

资金

(万元)

数量(亩)

扶持资金

(万元)

数量(亩)

扶持资金

(万元)

面积(亩)

扶持资金

(万元)

曲瓦乡







200

1.2





20

0.56



巴藏镇









300

3.6



30

0.84



大峪镇

40

1.32











30

0.84



立节镇

















峰迭镇













20

0.56

5

6.2

憨班镇







200

1.2





30

0.84



坪定镇





200

2.88









5

6.2

江盘镇

60

1.98



200

2.88



200

2.4



60

1.64



城关镇













50

1.4



东山镇



200

16.8









40

1.12



南峪乡







200

1.2









大川镇











80

8





果耶镇

















八楞乡

















武坪镇

















插岗乡

20

0.66















拱坝镇

20

0.66



100

1.44











曲告纳镇









500

6







博峪镇

60

1.98















合计

200

6.6

200

16.8

500

7.2

600

3.6

1000

12

80

8

280

7.8

10

12.4

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种子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采购,并按种植季节提前向推广种植乡镇发放。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稳固发展特色养殖产业。投入从岭藏鸡奖励扶持资金506万元、中华蜂扶持资金172万元、黑土猪奖励扶持资金259万元、其他养殖产业扶持资金118万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拓展延伸产品开发力度,建立完善产业链条,畅通销售渠道,增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能力,不断健全养殖技术推广、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等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特色养殖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从岭藏鸡。投入扶持资金506万元,其中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订单养殖资金320万元(订单32万只)、龙头企业收购奖励资金60万元,新建2个5万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扶持资金20万元,已建成16个从岭藏鸡养殖基地升级提升资金80万元,东山镇谢家村从岭藏鸡繁育基地扩建资金20万元,养殖、防疫等技术指导培训及工作经费6万元。

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扶贫车间+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通过统一种源、收购奖补等措施,稳步扩大养殖规模,加快从岭藏鸡特色养殖产业发展。采取订单养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龙头企业开发蛋、肉系列产品,推动产品进周边城市的大型超市,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具体任务如下:

乡镇

从岭藏鸡养殖产业

新建5万只养殖

基地

提升16个养殖基地

巩固扩建繁育基地

养殖任务

(万只)

数量(个)

扶持资金

(万元)

数量(个)

扶持资金

(万元)

数量(个)

扶持资金

(万元)

曲瓦乡



1

5



6

巴藏镇



1

5



2.24

大峪镇







2.56

立节镇







3.2

峰迭镇



1

5



13.05

憨班镇







2.6

坪定镇



2

10



13.5

江盘镇

1

10

1

5



11.3

城关镇



1

5



13.7

东山镇

1

10

3

15

1

20

11.21

南峪乡







2.08

大川镇



1

5



3.34

果耶镇



2

10



2.26

八楞乡



1

5



1.65

武坪镇



1

5



10.98

插岗乡







1.5

拱坝镇







11.33

曲告纳镇



1

5



2.3

博峪镇







0.2

合计

2

20

16

80

1

20

115

积极鼓励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与舟曲县东盛农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养殖协议,向舟曲县东盛农牧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每出售1只从岭藏鸡奖励10元。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年收购全县从岭藏鸡达到10万只以上的奖励1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万只奖励3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60万元。

专业合作社养殖奖励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按实际养殖数量直接拨付合作社;订单养殖奖励资金按《舟曲县特色养殖产业奖励扶持试行办法》兑现;龙头企业收购奖励资金由收购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发放;新建从岭藏鸡养殖基地的扶持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后审定发放。

——中华蜂。投入扶持资金172万元,其中订单养殖奖励资金40万元(订单20吨),龙头企业收购奖励资金15万元,31个中华蜂养殖示范点规范提升扶持资金62万元,新培育打造10个中华蜂特色养殖示范点(150箱以上)扶持资金50万元,聘请养蜂专家及养殖技术提升培训及工作经费5万元。

大力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党支部+合作社+养殖协会+农户”的模式,通过加强品牌保护、规范提升示范点经营水平、扶持新建特色养殖示范点、订单养殖、以奖代补、研发蜂新产品等方式,加快中华蜂特色养殖产业发展。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乡镇

中华蜂养殖产业

31个示范点提升

新培育打造10个示范点

养殖任务(箱)

数量(个)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个)

扶持资金(万元)

曲瓦乡

1

2

1

5

2750

巴藏镇

1

2



1550

大峪镇

2

4

1

5

2850

立节镇

1

2

1

5

2150

峰迭镇

2

4

1

5

2950

憨班镇

1

2



2050

坪定镇

2

4

1

5

5350

江盘镇

2

4



1580

城关镇

2

4

1

5

2750

东山镇



1

5

1050

南峪乡

2

4

1

5

1470

大川镇





450

果耶镇

2

4

1

5

2550

八楞乡

1

2

1

5

2850

武坪镇

2

4



4550

插岗乡

2

4



2950

拱坝镇

2

4



3150

曲告纳镇

2

4



3850

博峪镇

4

8



9150

合计

31

62

10

50

56000

对与舟曲县博峪纹党花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养殖协议的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向舟曲县博峪纹党花蜂业有限责任公司每出售1斤蜂蜜奖励10元。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收购全县中华蜂蜂蜜达到20吨以上的奖励6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吨奖励0.3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15万元。

中华蜂订单养殖奖励资金按《舟曲县特色养殖产业奖励扶持试行办法》兑现;龙头企业收购奖励资金由收购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后发放。

——黑土猪。投入扶持资金259万元,订单养殖奖励资金50万元(订单5000头),龙头企业收购奖励资金25万元,黑土猪种猪繁育基地扶持资金70万元,20个已建成黑土猪养殖基地提升资金100万元,新建黑土猪养殖基地扶持资金10万元,养殖、防疫等技术指导培训及工作经费4万元。

通过扶持新建种猪繁育基地、升级新建黑土猪养殖基地、收购奖励等措施,加快黑土猪产业发展。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乡镇

黑土猪产业

新建殖基地

提升20个养殖基地

新建种猪繁育基地

养殖任务(头)

数量(个)

扶持资金

(万元)

数量(个)

扶持资金

(万元)

数量(个)

扶持资金

(万元)

曲瓦乡



1

5



3250

巴藏镇



2

10

1

10

3150

大峪镇



1

5

1

10

3350

立节镇



1

5



2700

峰迭镇



3

15

1

10

4250

憨班镇



1

5



2060

坪定镇



1

5



4440

江盘镇



1

5

1

10

3160

城关镇



2

10

2

20

4200

东山镇



1

5



3710

南峪乡







2400

大川镇



2

10

1

10

3020

果耶镇







2250

八楞乡



1

5



2320

武坪镇



1

5



3200

插岗乡







2000

拱坝镇



1

5



2500

曲告纳镇



1

5



2500

博峪镇

1

10





540

合计

1

10

20

100

7

70

55000

对与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订单养殖协议的专业合作社或农户,每向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售1头黑土猪奖励100元。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收购全县黑土猪达到2000头以上的奖励1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头奖励2.5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25万元。

订单养殖奖励资金按《舟曲县特色养殖产业奖励扶持试行办法》兑现;龙头企业收购奖励资金由收购企业直接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审定发放。

——其他养殖产业。投入扶持资金86万元,推动养殖产业多点开花。其中投入扶持资金38万元,按照每个专业合作社2万元的标准,对规模养殖牛达150头以上的19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奖励;按照每个专业合作社1万元的标准,对规模养殖牛达100至150头的26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奖励;投入扶持资金10万元对城关镇奶牛养殖场进行改造提升;投入扶持资金10万元在峰迭镇扶持新建七彩山鸡特色养殖基地1个;投入工作指导经费2万元。具体任务如下:

乡镇

其他特色养殖产业

扶持规模150头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

扶持规模100-150头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

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七彩山鸡特色养殖基地

数量(个)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个)

扶持标准(万元)

数量(个)

扶持资金(万元)

数量(个)

扶持资金(万元)

曲瓦乡

2

4

1

1





巴藏镇

1

2

2

2





大峪镇

2

4

1

1





立节镇

1

2

2

2





峰迭镇

1

2

1

1



1

10

憨班镇



1

1





坪定镇

2

4

2

2





江盘镇



1

1





城关镇



1

1

1

10



东山镇









南峪乡

1

2

2

2





大川镇









果耶镇



1

1





八楞乡



1

1





武坪镇

2

4

2

2





插岗乡

1

2

2

2





拱坝镇

1

2

2

2





曲告纳镇

2

4

2

2





博峪镇

3

6

2

2





合计

19

38

26

26

1

10

1

10

特色养殖产业奖励扶持资金由所在乡镇核定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验收后,由乡镇向专业合作社兑现。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发改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快推进农产品商品化。投入以奖代补资金94万元,其中商标注册以奖代补资金2万元,“三品一标”认证以奖代补资金30万元,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以奖代补资金12万元,“甘味”农产品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绿色生产资料(有机肥)资格认证奖励资金10万元,新产品研发经费30万元,农产品商品化技术指导及工作经费5万元。

坚持以提高农产品市场供给质量和水平为目的,扶持培育舟曲特色商品,打造舟曲“独一份”农产品品牌。对有开展农产品加工意向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作坊等经营主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企一策、一社一策、一户一策制定农产品商品化提升方案,重点培育生产一批“舟曲从岭藏鸡”“舟曲花椒”“舟曲核桃”“舟曲棒棒槽蜜”“舟曲腊肉”等特色化系列农产品,力争到年末全县农产品商品化种类达到160种以上。加大“舟曲从岭藏鸡”“舟曲中华蜂蜂蜜”“舟曲腊肉”“舟曲羊肚菌”“舟曲核桃”“舟曲花椒”等国家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的保护力度,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合作社加快“三品一标”系列农产品的商标注册。每新注册一个商标奖励资金1000元;每新认证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奖励5万元;每新认证1个“甘味”农产品奖励5万元;每新认证1个无公害农产品奖励0.3万元;每新认证1个绿色食品,为取得绿色食品证书的企业(合作社)奖励资金1万元;每新认证1个有机农产品,为取得有机农产品证书的企业(合作社)奖励2万元;对于续展的产品,每续展1个无公害农产品奖励0.2万元,每续展1个绿色农产品奖励0.5万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加快推进食品生产许可(SC)认证,每新取得1个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的企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资金2万元,在原有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目录上每新增加一个子目录发放奖励资金0.5万元。取得绿色生产资料(有机肥)资格认证奖励10万元。2021年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个,打造“甘味”农产品品牌1个。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乡镇

农产品品牌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

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

“甘味”农产品品牌认证

数量(个)

产品名称

数量(个)

产品名称

数量(个)

产品名称

曲瓦乡

1

从岭藏鸡蛋





巴藏镇







大峪镇







立节镇







峰迭镇







憨班镇

1

核桃





坪定镇







江盘镇







城关镇







东山镇

1

绿壳蛋



1

格楞梁绿壳蛋

南峪乡







大川镇







果耶镇







八楞乡







武坪镇







插岗乡







拱坝镇







曲告纳镇







博峪镇



1

博峪纹党



合计

3


1


1


农产品商品化扶持奖励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凭新取得的证书审核拨付。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深入开展产销对接。投入扶持资金130万元,加快全县农产品产销体系建设。其中:投入扶持资金50万元对全县销售农产品和带动群众增收效果明显的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点进行扶持补助,增强电商经营主体对全县农特产品线上销售的积极性,解决特色农产品卖难问题;投入扶持3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甘肃特色农产品贸易洽谈会、津洽会、兰洽会、农博会等大型展销活动;补贴资金50万元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采购冷链车5辆,改善生鲜农产品外销条件,通过延长销售时间,实现错峰上市,推动鲜活农产品销售更加顺畅。

充分利用“宏源e客”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9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120个村级服务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发展壮大电子营销平台,通过网络把舟曲特色农产品宣传出去、销售出去,让全国各地的消费者都能品尝到“舟曲味道”。紧抓中组部、天津市和平区帮扶机遇,充分利用天津甘南州特色产业园舟曲馆、天津市和平区舟曲农产品专卖店和旗舰店,销售舟曲特色农产品。支持县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和专业合作社向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经营链条,鼓励种养大户、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农批零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逐步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凡由县委、县政府同意或派出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产销对接会,参展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运输费、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由县农业农村局凭票报销。

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点扶持补助资金由县商务局负责核实拨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大型展销活动扶持补助费用由县农业农村局凭票拨付兑现给参展经营主体,冷链车采购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拨付符合条件的企业。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扶持资金280万元,其中投入扶持资金100万元提升绿脉农业科技示范园,投入扶持资金50万元在曲瓦乡建1个观光农业示范园区,投入扶持资金120万元在曲告纳镇瓜欧村新建日光温室种植基地1个,投入专项技术指导及工作经费10万元。

支持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农牧产业等涉农项目。鼓励群众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方式,大力发展多种模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完善经营主体与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督促经营主体如期兑现分红,规范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财务共享平台作用,推进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新创建国家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5家、州级示范社30家。新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家。积极推广农社对接模式,支持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设施,按照省州要求申报家庭农场。以旅游景点、特色旅游专业村为核心,扶持涉旅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以生态游、景观游、特色农业游为主的休闲旅游农业。

提升改造绿脉农业科技示范园扶持资金、新建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和日光温室种植基地扶持资金均实行验收拨付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拨付给扶持对象。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投入扶持资金555万元,重点扶持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投入100万元在城关镇引进藜麦生产线一条,投入20万元在巴藏镇引进苦荞产品生产线一条,投入20万元提升改造南峪乡南二村小杂粮豆制品加工车间,投入20万元在曲瓦乡新建中藏药材收购加工包装车间1个,投入40万元在八楞乡、巴藏镇扶持新建2个花椒收购、包装加工车间,投入15万元在大峪镇新建一个山野菜收购、包装加工车间,投入10万元在峰迭镇新建柿子加工车间1个,投入200万元扶持新建舟曲天河菌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生产车间,投入100万元建设有机肥生产加工厂1个,按照每个回收点10万元的标准新建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点3个。

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扶持资金均实行验收拨付制,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联合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单位会同所在乡镇验收通过后,拨付给相关扶持对象。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健全保险兜底保障体系。投入农业保险补贴资金569万元,将18个种类纳入农业保险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品种7个、省级财政补贴品种3个、“一县一品”补贴品种7个。深入开展农牧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费”工作,不断扩大农牧业保险的覆盖面,建立完善成本保险、收入保险、价格保险和“农业保险+”互相补充的农牧业保险产品体系,丰富农牧业保险品种和产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推动建立“多维度、多层次、多方式”的农牧业保险保障体系。

保费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农业保险任务完成情况直接拨付给承保公司。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绿色发展。投入扶持资金220万元,其中投入绿色物理防控设施采购经费120万元,采购杀虫灯、色板、性诱剂、食诱剂等防控物资,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投入冬播作物叶面喷洒有机肥采购资金100万元。

以“五无甘南·美丽舟曲”建设为契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化学农药,规范使用生物农药。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运用,推动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培育工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开展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情况督查,扎实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加快推进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准出准入衔接机制,构建覆盖农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标准化和数字化管理体系,做到从产地到餐桌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标准、质量可追溯、安全有保障,实现主打品牌全产全域覆盖。健全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信息互通制度,提高处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技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不断强化农业产业科技服务。投入农业科技培训推广经费50万元。推进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发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在品种选育、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和应用主体作用,加快特色产业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技术创新突破。坚持并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好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完善服务效果评价机制,推动进村入户科技帮扶,提升帮扶效果。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围绕主导产业从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主体、科研一线人员中招聘农技员,提高技术帮扶能力和实效。由县科技局牵头抓总,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培训,全年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3期、农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4期、农业经营主体管理能力培训2期,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新型职业农民”,为全县富民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科技培训经费实行报账制,县科技局根据实际培训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培训资金拨付给县科技局。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扶持培育“五小产业”。投入扶持资金190万元,按照每户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培育205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增收小产业。

加强“五小”产业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为符合条件的“五小”产业及时提供技术、信息、登记审批等便利服务,以“五小”产业为补充增加群众收入。具体任务如下:

乡镇

五小产业

任务数(户)

小庭院(户)

小家禽(户)

小手工(户)

小买卖(户)

小作坊(户)

其他(户)

曲瓦乡

10

4

2


2

2


巴藏镇

10

5

2


3



大峪镇

12


5


7



立节镇

7


2


2

3


峰迭镇

10

1

2

2

5



憨班镇

7

3



4



坪定镇

14


7

4

2

1


江盘镇

15


3

3

9



城关镇

7

3


1

2

1


东山镇

10

1

2

2

4

1


南峪乡

11

2

5


4



大川镇

7

4

1


1

1


果耶镇

9


6


3



八楞乡

6


4



2


武坪镇

11


4


5


2

插岗乡

18

10

2


6



拱坝镇

7


3


1

3


曲告纳镇

18

5

3


10



博峪镇

16


15


1



合计

205

38

68

12

71

14

2

“五小”产业扶持奖补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核实验收后拨付给所在乡镇,由乡镇兑现给“五小”产业发展农户。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牧产业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负责实施方案的推动落实,并做好政策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组织推进等工作,制定完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申请、发放流程和各类证明材料,坚持按需定量落实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奖励资金,严防超预算、无节制支出;要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各乡镇按方案要求落实种植养殖任务,收集归档各类奖补资料,并安排联络员联系各乡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汇总归纳数据资料;要实行科级干部包片、专业技术人员包乡镇责任制,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科级干部包村、一般干部包户责任制,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实行产业体系建设进度月报制,明确1名乡镇分管负责人和1名联络员,每季度末上报本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和实施方案,于4月19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袁强兵(联系电话153****4902)。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统筹整合资金,为方案的落地落实提供资金保障。投入产业扶持贷款贴息资金50万元,对全县涉农企业和运营规范专业合作社申请的产业贴息贷款进行贴息扶持。县内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要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三)强化宣传引导。产业体系建设工作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扶持政策,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激发广大群众发展富民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产业体系建设。投入宣传推介经费30万元,产业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经费2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大力宣传推介“舟曲核桃”“舟曲花椒”“舟曲从岭藏鸡”“舟曲棒棒槽蜂蜜”等特色农产品,打造绿色生态农产品区域综合形象,促进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严格督促检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认真梳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的办法。县农业农村局要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实地开展指导,重点从产业发展政策宣传、契约关系履行、技术指导培训、产业贴息贷款资金使用、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等方面加大协调服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促进2021年各项产业落地生根、遍地开花。对工作推进过程中优亲厚友、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舟曲县2021年产业体系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2.2021年产业体系建设贴息贷款对象审核表



附件1


舟曲县2021年产业体系建设贷款贴息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壮大县域涉农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推进全县特色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贴息对象

贴息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发展、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好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

二、贴息资金来源

按实际需求量,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产业体系建设贷款贴息资金。

三、实施主体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富民产业贷款贴息工作,承贷银行社为农行舟曲支行、工商银行舟曲支行、舟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贷款流程

1.各乡镇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富民产业贴息贷款对象审核表(附表),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核。

2.各乡镇根据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状况、还款能力、带动贫困户等情况,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由承贷行社按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自主审批,贷款发放模式由各承贷行社与企业(专业合作社)自主协商,企业(专业合作社)是偿还贷款本息的主体。

五、贴息方式

1.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确定的贷款额度,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贷款按照3.4%的标准进行贴息。

2.贴息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利息全部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自行承担。

3.承贷行社根据贷款合同,向贷款法人收取除3.4%贴息以外的利息,乡镇政府根据贷款使用情况在收取利息凭证上加注是否贴息的意见,根据乡镇意见,贷款法人持收取利息凭证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贴息,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审批贷款额度3.4%的贴息直接拨付给承贷行社。

六、有关要求

1.各乡镇要积极宣传富民产业贷款贴息政策,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贷款额度的确定和贷款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确保贴息资金全部用于发展农牧产业。

2.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核贷款对象,贷款对象只能为从事农牧产业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不得将建筑类、商贸类等其他企业列入贷款对象。要紧盯贷款资金的使用,加强贷款资金监管,确保贷款资金全部投入到产业发展中,坚决防止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

3.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要树立诚信意识,主动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贴息贷款要全部用于发展壮大农牧产业规模、延长产业链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不按贷款用途使用资金的,利息全部自行承担,县农业农村局不予贴息。

4.县扶贫办要按照《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强贴息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附件2

2021年产业体系建设贴息贷款对象审核表

企业(合作社)名称


地  址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贷款用途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意见




县农经站 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舟曲县推进扶贫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x
相关文档
链接:《舟曲县2021年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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