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简介
舟曲县发改局是隶属舟曲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2016年财政供养47人,其中,在职36人,退休11人,遗属3人。
(二)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综合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
2、承担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职责,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3、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4、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资金的使用。
6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7、承办县委、县政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舟曲县发改局,由物价局、能源局、以及节能监察检测中心组成。
二、2013年部门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舟曲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实际收到的财政拨款收入为10568.45万元、其他收入1003.5万元。实际支出为1038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6万元,项目支出9996.70万元。
从支出功能分类来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7.3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58.0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7%;农林水支出2974.8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8%;剩余项目支出5200.9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7.3%。
从支出经济分类来看,工资福利支出197.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8%;商品和服务支出54.6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5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0%。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舟曲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5.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15.2万元。
四、其他事项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舟曲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为157.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3辆。
附件:发改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