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舟曲县国土资源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本部门现有在职职工64人,退休职工8人。其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11、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
12、负责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基础测绘、13、地籍测绘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测绘市场。
14、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土资源局现设有执法监察大队、测绘管理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立节国土中心所、峰迭国土中心所、城关国土中心所、大川国土中心所、曲告纳国土中心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共计64人,退休8人。
三、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1、收入情况
舟曲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全年收入合计为454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5.39万元,占98.5%;其他收入68.28万元,占1.5%。
2、支出情况
舟曲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支出582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01万元,占7.2%;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6万元,占2.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5.01万元,占0.1%。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7.16万元,其中6.99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0.17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费。
附件:舟曲县国土资源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