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3.在本行政区域内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县长和副县长以及人大任命的政府所属部门的负责人。
4.在本行政区域内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长须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5.负责与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及机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接待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7.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8.负责组织代表视查调查工作;负责督促县“一府两院”办理在县人代会上提出的相关的议案、意见、建议。承办省、州人大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1.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法制工作委员会
3.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4.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5.代表工作委员会
6.民族宗教与侨务工作委员会
7.农牧环保工作委员会。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62.14万元,支出总计794.84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1.96万元,减少5.2%,支出减少13.18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逐年减少,同时支出节流开支,严格控制。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6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2.14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9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480.71万元,占60.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14万元,占38.88%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2万元,较上年减少3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还有部分应付款项未付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6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6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逐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42万元,增长30.57%,主要原因是个人部分的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全部列入、年内追加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8万元,减少1.63%。主要原因是支出节流开支,严格控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12万元,增长36.17%。主要原因是个人部分的资金未在年初预算中全部列入、年内追加预算,还有上年结转未付资金进行了支付。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72万元,占6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9.13万元,占38.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7.5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人员增加等;文化传媒与体育支出5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71万元 较上年减少101.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调出人员工资转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9.13万元,较上年增加91.2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以及上年度未付款支出;文化传媒与体育支出5万元,年初未列入预算,属年内工作需要增加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拨款未及时到账,形成了部分应付款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2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护)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以及部分应付款项资金未到账。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人大到我县调研活动,以及省内外人大机关赴我县考察学习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9万元。主要原因是应付款项资金未到账以及严格控制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612人, 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76元,车均维护费3.32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附件:舟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舟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