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降低感染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舟曲籍在外计划返乡人员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乡。县委、县政府发出号召要求广大群众居家抗疫,做到人员不流动、不聚集、不出社区和村庄。希望在外的乡亲们能够继续留在所在地生活,近期不要返乡,可通过视频通讯、电话问候等方式与亲友联系。
二、先报备再返乡。若您在低风险地区,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返乡的,要提前3天向村(社区)咨询报备,须携带本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出示健康出行码,并在返乡途中自觉做好防护措施。若您在中高风险地区,请不要私自返乡,要服从配合当地防疫要求。如私自返乡,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置。
三、返乡后守规定。对已返乡的人员要及时向所属乡镇、村(社区)报备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隔离。自觉遵守我县各项防疫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不出户、不串门。各乡镇、村(社区)要对返乡人员严格排查,实行网格化管控,严格实施居家隔离“五包一”措施。从即日起,所有来舟返舟人员实行集中留观,一切费用自理。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暂缓返乡就是对小家和大家共同平安的守护。愿我们每一名在外人员都能胸怀大局、心系故乡,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舟曲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