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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2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报告《舟曲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医保系统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医药价格管理、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准确把握医疗保障事业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扎实做好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更好服务于群众医疗保障领域需求,切实织牢织密医疗保障“安全网”,为建设诗画舟曲提供了有力的民生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花开舟曲”微信公众号并通过发放宣传册、电子屏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本部门主管的重点领域信息、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政务服务事项、医保基金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的政府信息。2023年在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其中组织机构0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多种申请接受渠道,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理行政复议0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其中结果维持0件、结果纠正0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搭建“舟曲县医疗保障局”政务平台。通过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使参保人更加方便地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本单位公开的信息。同时,为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我局根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务平台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内容。2023年,我局结合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累计发布简报15篇。通过大力宣传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有效引导我参保群众积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报销

(四)解读回应方面。一是及时处理答复群众通过12345热线的来信,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杜绝漏办、延迟办理现象的发生,做到答复工作有专人跟办,责任到人。是稳步开展宣传解读活动。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为契机,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为主题,设计并印制宣传资料5、宣传海报1.5万;着眼于加强全医保政策知晓度重点宣传门诊共济新政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等。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舟曲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严密审查。一般工作信息必须经过分管局领导审核,发布重大信息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签。2023年我局未出现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达到了透明、公开、及时、高效的预期目标,但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一是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安全需求的日益增长,如何更加有效地满足群众对医保信息、办事指南的实时性需求,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掌握医保工作动态,是医保事业必须不断突破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二是医保政策宣传面向参保人的覆盖面和可读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群众诉求的回应水平仍需不断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发布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解读,努力让医保政策“尽人皆知”。三是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更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医保政策送入千家万户,推动“质量医保、健康舟曲”更加深入人心,力争获得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人对我医保事业更大的支持和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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