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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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9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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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舟曲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林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 ,防火减灾与安全生产股。 二、领导简介 杨亚春,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舟曲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三、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报批全县林草业发展和产业体系建设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二)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国土绿化重大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舟曲县绿化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利用,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测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实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八)负责县属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州和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的林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四、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内部分为党建、信息档案收发、财务室、统计四部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系统老干部和退休职工工作;拟订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公文、档案收发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林业系统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具体事务、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单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负责网站管理、新闻报道、舆情监管等工作。 参与拟订全县林草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基本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草业生态项目、产业项目及对外开发项目立项、储备和申报工作;筹集和管理林草业建设资金,并监督执行;开展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审批、核准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项目招投标事项;配合开展林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财政资金信息管理系统,负责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培训行业财会人员,监督局系统财务运行。 (二 )森林草原资源管理股。内部分为森林草原资源管理办公室、造林产业办公室(项目)、草原保护建设办公室。承办林业行政许可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采伐,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运输凭证、林地权属、征占用林地、草地等林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州有关林草资源、林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情况;组织起草森林草原资源林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分解和森林采伐限额计划的下达,指导、监督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木材凭证采伐,加工、经营与运输木材工作;指导林政稽查队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行政案件的受理、查处及普法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重点公益林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拟定有关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重点公益林的地方标准、办法、技术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负责拟订全县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的方针、政策、规程、标准、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县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及森林分类经营工作;负责全县退耕还林等重点造林工程规划、计划编制、作业设计审批、指导督促实施并检查验收;指导全县国有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建设;承担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林业和果品产业发展、林下经济和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全县森林旅游、林业科技推广、林木种苗建设、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和管理。 (三)防火减灾与安全生产股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联防联动、监测预警、巡查管护、火源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督促检查工作。指导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涉及林业和草原相关任务要求,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抗寒、抗旱、防汛等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五、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负 责 人:杨亚春 邮政编码:746300 联系电话:0941-5122161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A段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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