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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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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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财政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广大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舟曲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除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等;按要求必须公开的财政事项,如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总决算、县级配套衔接资金、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等上级要求公开的财政事项。 (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舟曲县人民政府网站中的舟曲县财政局页面; 2.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3.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三)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舟曲县财政局将在信息产生后及时公开,已公开的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申请公开。 (二)受理机构。受理机构为舟曲县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4楼;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41—5122168 传真号码:0941—512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 邮政编码:746301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舟曲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并准确填报联系电话、地址、邮箱,以便工作人员查询和答复。 2.申请方式。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本机关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本机关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舟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1)登记。舟曲县财政局收到《申请表》登记、编号,并按照局领导分工提出拟办意见,经相关领导或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相关股室办理。 (2)答复。本机关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公开,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舟曲县财政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属于部分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和依据,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三、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舟曲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5122141 通信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 邮政编码:746301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舟曲县司法局 通讯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 邮政编码:746301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舟曲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感恩路 邮政编码:746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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