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因意外伤害致贫、返贫问题,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近日,舟曲筹措资金360余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群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为了使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县上组织民政、财政、政府金融办等职能部门和驻县各保险公司多次会议研究,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了专题商讨。在充分研究、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印发了《舟曲县实施群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方案》,与驻县4家承保保险公司分8个承保片区签订了保险协议。该保险参保对象为全县约14.3万群众,每人每年25元保费全部由县财政承担,群众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保险金额24万元:因意外伤害致参保人死亡或伤残的最高理赔20万元,参保人因意外就医治疗的医疗费最高理赔4万元。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启动,各承保保险公司正在深入乡镇、村组、户开展承保业务对接、宣传和摸底工作。
此项工作的开展既是我县金融扶贫工作的有益探索,又是对社会管理方式的一次创新,更是一项惠及民生的好事实事,也实现了由“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观念的转变,将进一步提升群众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完善全县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和保障民生。(孙鸿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