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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75525-683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6-2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舟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3日


舟曲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实施好全民健身战略,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甘政发〔2016〕82号)和甘南州《关于印发甘南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州政发〔2016〕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大力实施“惠民工程”,构建符合县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加快推进“幸福舟曲”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全民健身各项指标有所突破,健身场地设施完善、健身网络体系健全、健身活动组织有力、健身指导科学合理,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素养不断提升,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健身知识知晓度和健身能力普遍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即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全县总人口的35%以上并持续增长。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人数超过8万。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良标准的人数比例达到20%以上,学生的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二)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标准逐步提高,所有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基本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公共体育设施提升工程,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努力实现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100%。 

(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加强和完善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各类人群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等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县级建成20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行政村全部成立农民体协和社会指导员协会。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实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基层群众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5个以上,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以“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在陇原”等主题示范活动为契机,每年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每年举办1-2项形成规模的品牌体育健身活动,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全县努力打造一项国家或省级体育品牌赛事。各乡镇、社区、行政村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展打造“一乡一品”和“一村一特色”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普及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网球等参与性强、普及面广、健身价值高的体育运动项目。重点开展篮球、登山、广场舞、健身气功等运动项目。加大体育健身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体育锻炼益处的知晓率、不断增强群众的体育意识,普遍提高城乡居民的健身知识知晓度和健身能力,倡导人民群众人人喜爱并参加一项以上的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与经常观赏体育比赛的人数比例,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五)进一步改善群众体育健身条件和环境。努力提高15分钟体育健身圈的数量和覆盖率。积极争取省州支持,合理规划建设一批健身公园、健身长廊、健身步道等健身场地设施与面向群众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大众健身活动场馆,重点在全县实施城乡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普及计划,通过整合省、州、县、乡镇四级投入,建设一批篮球场、笼式足球场、羽毛球场等社区多功能健身设施。每年新建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2—3个,农村体育健身中心30个。到2020年县城体育场、健身广场、体育馆、健身中心等2场1馆1中心进一步完善,每个乡镇建成不少于4个体育运动项目的综合性健身场馆 。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大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裁判员等基层体育骨干培训,到2020年,全县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400人以上,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4%以上,业务素质和技能得到较大提升。大力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志愿服务活动普遍开展。 

(七)科学健身指导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到400人以上,达标率达85%。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大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不断提高科学锻炼水平。 

(八)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服务业在新时期的重要地位,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体育健身服务从业人员较大增加,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统筹、组织、协调、配置社会公共体育资源,向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体育公共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权利的实现。充分肯定和合理发挥社团、企业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通过管办分离、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公共服务、整合各类经费成立基金会等方式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推进群众体育组织、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健身指导站(点)等构成的体育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实体化迈出实质性步伐,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加大体育健身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体育健身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体育锻炼益处的知晓率、不断增强群众的体育意识,普遍提高城乡居民的健身知识知晓度和健身能力,倡导人民群众人人喜爱并参加一项以上的健身活动,不断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与经常观赏体育比赛的人数比例,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体育健身氛围,使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 

(三)进一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建立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在政府提供健身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创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运营,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体育需求。 

(四)不断巩固和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以单项运动协会、行业协会、乡镇体协为重点,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改革。增强体育社团的自转能力,做到体育总会工作网络向乡镇延伸,切实使体育总会成为体育社会组织之家。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以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依据法律和各自章程规范运行、提升活力。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工程,优化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和土壤,加强对“自发成立、自主管理、自我服务”的体育“自组织”的研究,加大规范引导和服务扶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举办体育社会组织。 

(五)进一步推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与竞赛的普遍化、经常化、多样化。将城乡居民的健身需求作为民生需求,按照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通过乡镇、社区运动会、群众体育节等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青少年、老年人、妇女、社区居民、职工、农民、残疾人等各类人群体育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全民运动会制度。 

(六)积极推进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完善基层体育骨干队伍培训体系。通过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非奥项目发展培训基地,不断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各类运动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体育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 

(七)统筹推进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进城乡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以提高农民身心健康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扎实推进小康体育村、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差距。 

(八)大力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引导城乡居民健身消费。扶持大众化营利性体育健身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用品开发,引入社会资本兴办体育健身服务业,推动体育健身产业发展。加快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沟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建立由政府主导,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人社、国土、住建、统计、卫计、旅游、文体广电等部门组成的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标顺利推进。

(二)强化政策和法律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法保障公民体育健身权利和健身安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依法强化体育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检查职能,保障实施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监管与绩效评估。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形成政府、媒体等多方参与的监督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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