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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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1-00391
 信息名称  甘南州2018年光伏扶贫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公开日期  2018-06-21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甘南州2018年光伏扶贫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甘南州2018年光伏扶贫项目。
  二、实施对象
   甘南州合作市、卓尼县、夏河县、碌曲县。
   三、目标任务
   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设10544千瓦光伏扶贫项目,带动2340户贫困户稳定增收。
   四、工作要求
   1、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执行项目“四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把设计、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采购关,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理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检查验收。项目建成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和自验,县能源局和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项目的初步验收工作,使项目及时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初验后,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同级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出具的初验意见,申请正式验收。
   3、项目月报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县要高度重视项目月报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在每月30日前向州发改委能源科报上月项目进度和有关信息,上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4、加强资金管理。各县要严格按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按照工程进度,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合理拨付资金,杜绝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务必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安全运行,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五、总投资及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43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基建资金、银行贷款、政府筹资和群众自筹等方式。其中:省基建资金已下达2340万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县要成立分管发改县长为组长,分管扶贫办县长为副组长,发改、扶贫办、财政、建设、国土、能源及各乡镇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按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2、建立监管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包抓制度,为每个单体项目确定一名政府领导,作为该项目的包抓领导,指导项目建设。二是建立政府督办制度。各县要积极向县政府汇报衔接,建立政府督办制度,对阶段性工作完成不力且影响工程进度的,要求政府向有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和各项制度的建立,为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及时划拨项目资金。各县要加大协调力度,对发改和财政部门下拨到位的资金,及时拨入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避免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4、加大项目督查力度。各县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督查,现场发现和整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保证工程高质量如期完成。州水电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报请州政府进行通报。
   七、工作进度要求
   建设年限为2018年-2019年,2019年10月底竣工,争取年底验收。
   八、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
   协助单位:甘南州扶贫办
   实施单位:合作市、卓尼县、夏河县、碌曲县 

上一条: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2018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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