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1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2]22号)《甘肃省民委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的通知》(甘民委发〔2022〕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配合编制完成2023年中央和省级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报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舟曲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告,自觉接收社会大众的监督。
附件:《舟曲县2023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汇总表
投诉监督单位:中共舟曲县委统战部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一楼
投诉监督联系电话: 0941-5122135
联系人:刘方明
中共舟曲县委统战部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