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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71559-043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6-2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舟曲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同〔2014〕387号)和《全面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甘人社同〔2016〕227号)精神,按照《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7〕2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确保可持续性为重点,以社保卡发放为抓手,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面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全面摸清我县社会保险参保资源,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提升我县社保卡应用功能和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目标任务

依托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快建立起完整的全县户籍人口及外来常住人口社保信息库,推进社保卡发放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开放其他政府公共服务拓展应用,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员流动精细化管理和动态管理提供基础平台,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发挥基础性作用。

(一)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核查、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在此基础上,为每个参保对象发放社保卡,并实现国家、省、州、县、乡镇及村(社区)互联互通和实时更新,为社保卡的有效应用和跨地区使用奠定基础。

(二)落实和完善社保衔接转续政策。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全面执行国家和省、州规定,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社保城乡统筹,维护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服务方式以覆盖单位为重点向覆盖全民为重点的转变,加强政策宣传,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和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实现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

三、登记范围和登记方法

(一)登记范围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我县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非我县户籍常住人口和就业人口。

(二)登记方法

1.数据整合。整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清理重复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现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并发给社保卡。对信息缺失、错误的纳入入户调查范围。

2.数据比对。以整合后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数据为基础,与公安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进行比对,将比对后的数据信息分类整理,形成未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根据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的户籍地、常住地按所属乡镇进行区域分类,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3.入户调查。各乡镇及社区(村)基层服务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经数据比对未参保和参保信息缺失、错误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在准确采集、核实相关信息数据并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后,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民参保登记管理系统,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4.动态管理。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参保情况变化等需变更登记信息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变更,实行动态维护,确保数据库信息实时准确。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从2017年1月开始至7月完成数据采集录入,年底完成总结评估。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培训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登记宣传,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学习和入户调查培训。

(二)入户调查阶段(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6月底)。在人社、卫计等部门参保信息整合的基础上,与公安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数据信息进行比对,确定入户调查人员信息,印制相应调查信息登记表。全面开展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和录入核对,确保6月底完成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以及信息录入、核对工作。

(三)统计分析阶段(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按照“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要求,查漏补缺,完善、修正调查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对纳入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未参保人员情况和原因,形成书面报告。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8月至12月底)。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人社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公安、民政、财政、卫计、社保、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县人社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二)加强技术支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比对平台建设落实经费、人员和办公场所,为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紧抓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和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等政策机遇,不断提升社保信息化水平,确保信息采集和更新全面准确,信息传递和交换及时顺畅,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

(三)加强部门协作。县人社局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动态维护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全县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衔接顺畅、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卫计局负责提供新农合参保人员情况,并协助县人社局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比对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利用人口信息核查服务系统,做好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的调用和核查比对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相关信息;县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人补助人员的相关信息;县财政局要按照(州政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按照每登记一人10元的标准为开展我县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提供所需经费保障。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责任,建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情况通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考核方案,牵头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任务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县整体工作推进的乡镇和单位,县政府将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舟曲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舟曲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来瑞香     舟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仇为民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韩选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俊     县财政局局长

                郭永辉     县民政局局长

                刘雪林     县教育局局长

                李晓娟     县卫计局局长

                许成连     县宗教局局长

                张云霞     县统计局局长

                李文辉     县工商局局长

                杨曙光     县残联理事长

                尕藏扎西   县地税局局长

                田论安     县人社局副局长

                姚青青     县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仇为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田论安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全民参保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明确各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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