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是重要的民生政策,其调整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息息相关,在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解收入分配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近年办事群众多次反映舟曲县城乡居民的养老金自2013年以来,由于县级财政资金紧缺,县级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一直没有调整(10元/人/月),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较其他市县偏低。
2022年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启动以来,舟曲县人社局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用心用情用力打造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锚定“普惠民生,群众受益”的主基调,充分辐射“直通车”的社会效益,发散思维,创新举措,精心研究部署,积极汇报请示县政府,强化统筹协调,经多方努力,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城乡居民县级基础养老金提标10元”列为2022年度10件为民办实事之首,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舟曲县人社局将“认真落实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及时兑现县级基础养老金提标要求”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紧盯提标的相关工作目标、落实时间节点,明确提标执行时间、标准、范围和资金拨付情况等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舟曲县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组织实施,积极与财政部门联系对接,落实资金拨付;报请省社保业务部门备案,批准提标参数配置;在业务系统核准提标人数、提标资金,逐项靠实工作责任,合力推动提标工作落实落地。
自2022年9月1日起,对所有在舟曲县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上调县级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元,此次提标,惠及全县近1.73万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月增发县级基础养老金17.3万元,舟曲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138元(中央98元+省级20元+县级20元),调整标准创历史新高,增幅居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促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持续释放了社保惠民政策红利,使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有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