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立节镇桃树坝、大川镇龙江小区、曲告纳镇丁字河口3个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着力改善周边居民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经县政府研究,成立舟曲县立节镇桃树坝、大川镇龙江小区、曲告纳镇丁字河口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及组成人员
(一)舟曲县立节镇桃树坝棚户区改造项目
组 长:丹正昂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闫朝辉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张利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苏平生 县水电局副局长
张晓红 县国土局副局长
周雪海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永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 军 立节镇镇长
杨三宝 县城投公司经理
王明俭 电力公司经理
牛 犇 电信公司经理
(二)舟曲县大川镇龙江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组 长:冯世德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薛闵建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张利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薛 军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苏平生 县水电局副局长
张晓红 县国土局副局长
周雪海 县环保局副局长
冯小东 县农牧局副局长
张永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 彪 大川镇镇长
杨三宝 县城投公司经理
王明俭 电力公司经理
牛 犇 电信公司经理
(三)舟曲县曲告纳镇丁字河口棚户区改造项目
组 长:冯世德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马志文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张利锋 县住建局副局长
苏平生 县水电局副局长
薛 军 县发改局主任科员
周雪海 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永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薛兴和 曲告纳镇镇长
杨三宝 县城投公司经理
王明俭 电力公司经理
牛 犇 电信公司经理
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住建局下设办公室,薛闵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利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具体业务人员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相应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棚户区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改造建设,规范项目相关各方主体行为,抓好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做好协调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并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做好资料收集和工作组日常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管理及推进工作,积极推动该三个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可研报批等预审批手续,出具符合国民经济和县域发展规划的相关文件。
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措、拨付、使用办法,明确改造资金的配套比例,筹措并及时拨付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做好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
县国土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征用、划拨工作,并参与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棚改项目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使用权属登记等。
县环保局:负责各项目环评审批及衔接工作、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监督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状况。
县水电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项目防洪,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县农牧局:全力做好大川镇龙江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养殖场搬迁协调工作。
立节镇、大川镇、曲告纳镇:根据棚改政策及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全力做好桃树坝、龙江小区、丁字河口3个项目的群众协调及宣传工作,要求深入本辖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家中走访调查,充分了解和反映棚户区居民的诉求。
县城投公司: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融资贷款等相关工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促进棚改资金及时到位。
电力公司:全力做好项目用电保障及既有线路的改迁工作,并负责按照设计图纸和建设意向,依据申报容量,及时确定棚改区最合适的供电方案。
电信公司:全力做好项目的通讯保障及既有线路的改迁工作,承担应急通信保障等重任。
附件:舟曲县立节镇桃树坝等3个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材料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舟曲县立节镇桃树坝等3个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材料
一、基本建设程序清单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研评审、审查、可研批复;
3.办理“两证一书”;
4.环境影响评价;
5.施工图/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编制;
6.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7.初步设计编制;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9.人防图纸审核意见;
10.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投标;
11.施工许可证办理;
12.消防备案;
13.项目开工建设;
14.质量监督验收、消防、环保、规划各专项验收;
15.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二、项目工期计划安排
龙江小区、桃树坝小区、丁字河口小区三个项目计划于2018年元月开工建设,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总工期18个月,具体施工进度如下:
1.施工准备: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18日
2.基础工程:2017年12月19日—2018年1月30日
3.冬休: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28日
4.主体工程:2018年3月1日—2018年12月30日
5.砌筑工程:2018年4月28日—2018年7月28日(交叉施工)
6.楼地面工程:2018年7月20日—2018年9月10日(交叉施工)
7.抹灰工程:2018年9月15日—2018年10月15日(交叉施工)
8.冬休:2019年1月1日—2019年2月28日
9.水电暖工程:2018年3月—2018年12月
2019年3月1日—2019年4月30日(交叉施工)
10.屋面工程:2019年4月20日—2019年5月20日
11.收尾工程:2019年5月23日—2019年6月13日
12.竣工验收: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