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舟曲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督查组和县政府领导包抓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督查组
组 长:郭子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成 员:全旦交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永权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
刘荣锋 县审计局局长
白 岩 县政府督查员
督查组职责:对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方案制定、规划执行、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资金监管、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进方式不当、措施不力的乡镇,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对存在问题或进展缓慢的乡镇,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成员职责:根据组长安排严格按照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标准、进度要求逐项对照督查,在现场督查的基础上,以电话、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回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做好督查记录,如实反映督查中存在的问题,整理督查相关资料,备案留查。
二、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县政府领导包抓工作组
第一组:
组 长:丹正昂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梁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
邓贵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荣皋琨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生态办专职副主任
包抓乡镇:八楞乡、武坪乡、插岗乡、拱坝乡、曲告纳镇、博峪镇。
第二组:
组 长:赵 琦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来瑞香 县政府副县长
王 昕 县政府副县长
王 军 州政府派驻舟曲县督学
张志明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任炜基 县规划局副局长、县生态办副主任
包抓乡镇:曲瓦乡、巴藏乡、大峪乡、立节镇、憨班乡、峰迭镇、坪定乡。
第三组:
组 长:冯世德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张拴平 县政府副县长
高金湖 县政府副县长
李文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易江林 县能源局副局长、县生态办副主任
包抓乡镇:城关镇、江盘乡、东山镇、南峪乡、大川镇、果耶乡。
包抓工作组职责:认真按照州县关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的安排部署,指导各乡镇制定各生态文明小康村实施方案、建设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具体措施等,实地督查指导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建设,督促县直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督查组组长和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组长职责:负责包抓乡镇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全盘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推进,经常性深入现场督查指导,对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程跟进。
副组长职责: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州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组长安排意见,抓好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资金监管等工作。定期实地督查建设进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定期向组长及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
成员职责:协助副组长开展工作,经常性到乡村蹲点驻守,全面掌握村情实际,提出具体建设意见,制定具体方案。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和标准,对建设情况随时随地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副组长反映汇报。督促乡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投工投劳投料投资,主动参与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化解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副组长汇报解决。对乡镇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措施,并督促乡镇按要求限时落实。对专业技术性较强无法解决的,及时向副组长提出相关意见,配合乡镇向县直有关技术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提出指导意见。对乡镇技术员和村民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乡镇技术员业务指导能力和村民自建水平。
二、工作要求
1.各包抓领导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尽快深入包抓乡镇开展调查研究,帮助指导乡镇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确保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各包抓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盯紧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规划指标落实,督促乡镇加快建设进度。
3.各包抓领导要坚持工作汇报制,及时将包抓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向督查组组长和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汇报,全面反映工作动态,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