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舟曲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责任意识,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营商环境工作。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推进、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狠抓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是加大学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形式,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二是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转作风、优环境、勇担当”活动。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在机关内部持续开展干部职工上班纪律、岗位履职、工作效能的专项治理。在各中小学持续开展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等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培训会、开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教育,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强化教师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转变行风教风,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及时下拨民办教育公用经费。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协调争取供电、供水等部门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截至目前,部分民办幼儿园水电暖均为商业用途,教育局正积极协调为民用水电暖。三是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申办审批和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首先是民办教育机构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防止审批事项“体外循环”。其次是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流程。根据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教育审批的效率,规范申请材料清单,确保行政许可申请人所需办理事项“只减不增”。
(三)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力度。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完善学前教育网络,截至目前,我县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所。二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盯紧抓好“全面改薄、民生实事”等工程,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完成2023年“改薄”与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023年民生实事(食堂改造、厕所改造)项目前期工作,202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三区三州各类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部分项目验收、2022年续建项目开工、复工及督查工作。
(四)切实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积极做好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在指定公办学校就读。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将在校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等享受各项资助。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做好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已报县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完成后将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编制完成了2023年教育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政府网站公布后,权责事项将常态化动态管理。二是持续推进权力瘦身工作。截至目前,依申请六类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75%。三是持续推进“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动教育局人员进驻政务大厅,授权到位。在“一网”方面,事项纳入政务一体化平台,基本实现“应接尽接”。完成了“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工作,基本实现“应领尽领”、“应上尽上”。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3项,“网上办”事项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