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舟曲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舟政办知〔2024〕1号),就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现由舟曲县交通运输局为您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按照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路长制”实施力度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大力推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的有关要求,根据《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机制的通知》(甘交公路〔2023〕1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县、乡、村对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推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长制”。
二、目的意义
一是落实政府责任,明确各级路长和各部门职责,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问题的需要;二是建立农村公路管养管理考核长效机制的需要;三是解决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路产路权保护和乡村振兴的需要。
三、概念解释
公路指经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且在公路年报中的道路。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七个方面,分别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四好农村路”,助力乡村振兴。以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管理目标,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为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以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协调有序的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建设畅、安、舒、美的交通运输环境为主要目标。
第三部分:主要阐述了“路长制”的组织体系,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路长体系。县级总路长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路长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担任;乡(镇)级路长由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路长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县级路长兼任,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发改、财政、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林业和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乡(镇)级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主任由乡(镇)分管交通运输负责人兼任,成员由乡(镇)结合公路养护实际安排。
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县、乡、村三级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实行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分工制度。
第五部分:舟曲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机构明确了三级路长、路长办公室职责及“三员”职责。
第六部分:主要阐述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主要任务:1.加强农村公路管理;2.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3.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4.加强农村公路运营管理;5.加强社会监督;6.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
第七部分:主要阐述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保障措施: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健全工作机制;3.强化资金保障;4.做好建档立卡;5.严格督导考核;6.推进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7.加强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