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曲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原由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进一步巩固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成果,构建房地产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舟曲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依据州政办发[2022]33号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县自然资源局草拟了《舟曲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后,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提交至舟曲县政府办公室,最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并予以印发。
三、主要内容
《舟曲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主要由改革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3部分组成,共计10页篇幅。
四、其他事项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曲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指导全县舟曲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