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舟曲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科学逐项制定实施规范,主动与省州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结合各自实施情况,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内容,于2022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公布后,在严格执行的基础上,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坚决取缔清单之外的各类变相许可。
二、认真做好清单衔接统一工作
《舟曲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应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对照县级清单及时调整到位,确保各类清单内容一致。
三、强化清单实施的组织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和省州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乡镇实施好行政许可事项。部门和乡镇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清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清单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全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切实保障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得到高效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