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办知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  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正文

 索 引 号  20191207-182623-841
 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和完善舟曲县部门统计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7-06-1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各相关单位在全县经济发展中的宏观指导作用,不断完善经济预测预警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全面、客观地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科学研判、精准把握经济运行特点和趋势,及时发现和找准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应对措施,切实提高经济运行分析质量,提高经济统计数据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和完善舟曲县部门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丹正昂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人:全旦交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云霞 县统计局局长

员:闫朝辉 县发改局局长

王建俊 县财政局局长

县经信局局长

薛闵建 县住建局局长

杨晓明 县交通局局长

房东明 县水电局局长

杨永良 县农牧局局长

金中山 县林业局局长

戴仁谦 县文广局局长

周识宇 县扶贫办主任

李文辉 县工商局局长

桑永杰 县旅发委主任

闫拥政 县招商局局长

王连华 人行舟曲县支行行长

舟曲林业局计财科科长

联席会议在县统计局下设办公室,张云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组织召开全县经济运行分析会议,客观全面分析研判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趋势,认真分析总结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及时发掘经济运行中的亮点和新增长点,对下阶段经济形势进行预测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和对策措施,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撰写会议纪要、通报、信息简报等相关材料。督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统计局:为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提供数据支撑,汇总通报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经济指标与其他县市横向比较情况,以及新增四上企业、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分析预测经济走势并提出调整意见。及时为各部门提供、对接统计数据。

县发改局:根据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经济运行基本态势,深入分析面临的发展形势,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及问题,加强经济监测预警,形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同时,依据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时序进度,重点监控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及时提供重点项目、重大前期项目、向上争取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物价部门分析市场物价变化对经济运行、人民生活影响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全县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支出等数据。重点关注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其发展速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速度。

县经信局:加强对工业企业的运行调度和管理,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督促协调企业统计工作,依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加大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的培育力度,做到入规企业应入尽入。

县住建局:监测城乡建设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新型城镇化推进和城镇化率指标完成情况、建筑房地产业发展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和报告。

县交通局:加强交通运输业、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工作,强化与统计部门的衔接沟通,形成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长效机制,统计全县公路通车里程及客运、货运总量完成情况。

县水电局:重点分析用电和供电情况以及电力项目建设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及时上报农村基础设施及中小水利、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情况。

县农牧局: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情况以及新农村建设、支柱产业、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专业合作社、农民收入等情况,做到与统计部门数据的协调一致。

县林业局:负责造林面积、零星植树、森林覆盖率、林业加工产值、林业产值等统计。

县扶贫办: 监测扶贫项目、贫困人口收入及贫困发生率。

县工商局:负责非公经济增加值监测,协同统计等部门维护单位名录库。

县旅发委:重点监测和分析旅游业发展和旅游项目建设情况。

县文广局: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实现全县文化产业增加值较快增长。

县招商局:分析全县招商引资形势,招商引资项目签约落地情况。

人行舟曲县支行:分析金融运行情况、国家货币政策的变化及对全县经济发展的影响情况和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情况,并提供金融行业相关数据。

舟曲林业局:负责管理林业资产,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检查监督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并做好林业统计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一)会议时间。联席会议经总召集人同意后,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地点、议程等事项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前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根据实际不定期增加召开。

(二)参会人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会的,经向总召集人或召集人请假同意后(总召集人主持会议时,向总召集人请假,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主持会议时,向召集人请假),安排分管负责人参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相关乡镇、单位和企业参加。

(三)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每季度全县经济运行实际情况,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会议召开前请示总召集人同意。

(四)有关要求。涉及主要经济指标的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时上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质量,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统计指标先报预计数据,待正式数据确定后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上报的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专职分析员兼联络员,专职负责联席会议的数据、材料报送以及联络对接等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收集相关数据,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客观、全面、准确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要突出重点,预测要有理有据,提出的对策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季度例会召开前,根据会议要求提交本行业经济运行分析书面综合材料,以及基础数据、基础材料和有关信息资料及电子文档,所提供数据必须与统计数据衔接,不在统计口径的指标,以行业数据为准。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通报、简报等形式印发至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25


上一条:关于印发舟曲县2015至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下一条:关于调整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的通知
关闭窗口
米乐,M6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