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舟曲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郭子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赵锦帆 副县长
高金湖 副县长
成 员: 闫朝辉 县发改局局长
王建俊 县财政局局长
李 芳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刘次力 县司法局局长
马志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晓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荣峰 县审计局局长
夏桂兰 县法制局局长
陈小平 政府办副主任
王 琴 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委主任
王连华 人行舟曲县支行行长
韩文澜 县银监办主任
领导小组在县财政局下设办公室,王建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措施的制定工作;协调解决预算管理、限额管理、风险评估和预警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舟曲县政府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府债券申报、提出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措施方案等。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权限内项目审批, 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政府金融办: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人行舟曲县支行、县银监办和驻县各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协助建立全县政府性债务联合监管机制;
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展开审计;
县国资委: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的债务风险防范工作,牵头做好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法制局:负责审查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文件、规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人行舟曲县支行: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县银监办: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做好银行贷款、信托等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