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植被保护全面实施封山禁牧的决定》(舟人字〔2013〕28号)和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实行封山禁牧的令》(舟政令〔2013〕1号)、《关于彻底淘汰全县土山羊的通知》(舟政知〔2017〕1号)精神,根据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安排,现就强力推进彻底淘汰全县土山羊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彻底淘汰土山羊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淘汰土山羊是县委、县政府做出的一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和区域融合发展的重大决策,有利于林草植被的休养生息,对保护全县生态植被环境具有重大意义。自土山羊淘汰工作开展以来,县上先后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将土山羊淘汰工作纳入全县农牧村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作为乡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根据近期实地督查情况来看,部分乡镇完成大部分淘汰任务后,对土山羊淘汰工作的“弦”松了,步子慢了,思想不重视了,存在应付检查和蒙混过关的思想。导致全县土山羊淘汰工作出现反弹回潮现象,尤其是曲瓦、巴藏、大峪、憨班、东山、大川、曲告纳等乡镇土山羊存栏数量较多。因此,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淘汰土山羊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对县委、县政府淘汰土山羊的决策部署无条件加以执行,确保按期彻底淘汰土山羊。同时,各乡镇作为土山羊淘汰工作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措施,认真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安排,做到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全力抓好落实,确保2017年11月底前无条件彻底淘汰辖区内所有土山羊。
二、认真落实彻底淘汰土山羊的各项工作措施
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加强协作,全力搞好配合,在分工不分家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好淘汰土山羊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养殖户通过对比算账等方式,全面认识到土山羊环境破坏大、养殖周期长、经济效益低等方面的严重不足,从而积极主动配合淘汰土山羊工作。并采取强力措施,严禁牛、马、驴、骡、品种羊等畜种进入禁牧区、人工草地、生态项目建设区放养。县农牧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对商贩倒卖外地土山羊到我县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县内土山羊反弹现象的出现。县环保局、森林公安局、草原站要加强政策宣传,常态化对全县林地、草地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放养牲畜破坏生态植被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全面加强彻底淘汰土山羊工作督查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山羊淘汰工作力度,县政府决定从县农牧局、环保局、森林公安局、草原站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从2017年9月6日开始分片包干对各乡镇土山羊淘汰工作进行常态化督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周雪海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白爱义 县农牧局干事
李朝阳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雷永红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督查乡镇:巴藏乡、曲瓦乡、大峪乡、立节镇、憨班乡。
第二组:
组 长:候 勇 县草原站站长
成 员:郭兴华 县农牧局干事
李永江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察员
韩旭升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马飞跃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督查乡镇:峰迭镇、坪定乡、城关镇、江盘乡、南峪乡。
第三组:
组 长:桑永红 县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李当九 县农牧局干事
杨吉明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察员
杨秦琼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李文祥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督查乡镇:东山乡、大川镇、果耶乡、八楞乡、武坪乡。
第四组:
组 长:齐青云 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 员:罗 华 县农牧局干事
王建新 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察员
房恒大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冯彦龙 县森林公安局干警
督查乡镇:插岗乡、拱坝乡、曲告纳乡、博峪乡。
各督查组人员由组长负责召集,车辆由组长单位自行解决,抽调人员必须服从组长安排。各督查组要坚持常态化督查,采取全面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切实对每个乡镇每个村逐一进行实地督查,摸清土山羊存栏底数,查找土山羊淘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反馈,督促乡镇限期整改,并适时对乡镇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切实增强督查成效。县农牧局负责汇总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每半月向县土山羊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职,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乡镇和单位,县上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