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州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甘南安委办发电[2017]11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抓好学校门卫的管理工作,强化门卫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实行校内外巡逻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巡查,及时处置应急事件。严格实行管制器具和易致人伤亡物品的管理,定期搜查清缴。严格规范进出学校大门制度,校内学生实现出入卡制度,外来人员实名登记和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带入校园。
(二)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承压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切实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该处置的处置,该报废的报废,坚决不能“带病”使用。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建立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外出回归登记报告和未归学生查找制度、教师值宿制度、家校联系制度、宿舍巡查制度。严格宿舍用电管理,严禁学生使用蜡烛、油灯,加强防火、防电、防盗、防抢等工作,确保学生住宿安全,低年级学生宿舍要安排教职工轮流陪住。
(三)全面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抓好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改善、紧急疏散通道畅通和应急预案的落实。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维护,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
(四)全面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学生骑电动车、燃油车超载、超速等行为的教育整治,严禁校园主干道随意停放车辆,安排人员在学校节假日放假前后、上下学时段加强对学校周边路段的巡查管控工作,积极配合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学校周边非法运载行为的查处。学校、交警、运管部门要联合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师生出行选择合法运营车辆,不乘坐载货汽车及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工商质监、执法部门要及时清理,严禁在校园主干道上摆摊设点;学校集体活动要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缺乏体育场地的农村中小学开展体育活动必须保证在安全场地进行。
(五)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县食药监局要加强对各学校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学校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六)全面加强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要坚持开展长期的、系统的学校安全教育,使安全教育常态化。要形式多样、广泛深入地宣传学校安全知识,让学校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学生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计划,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重点对学生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预防校园暴力、欺凌、自然灾害、疫病传染、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主题教育,特别要认真开展好开学“安全教育课”活动。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明确家长的安全教育责任和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家长作用,培养学生良好的安全习惯,共同预防学生伤亡事故发生。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对校园内外突发事件的能力。各乡镇交管站要充分发挥作用,扎实组织开展好道路交通劝导工作,确保开学期间的交通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夯实工作责任。学校安全事故,牵动着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心,倍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思想和“安全红线”意识,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压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要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具体化、个性化,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职责,制定不同的检查考核措施。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将安全工作责任细化到学校的每个岗位,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提高防范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培训力度,分类分层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专题培训,提升校园安保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县教育局要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健全完菩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火规定、危险品管理规定、校园管理规定、宿舍管理规定、安全保卫制度、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安全工作制度,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学校师生员工人人知晓、个个明白。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推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大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学校自查与部门联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校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学初要进行集中全面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和隐患高发期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同时,县上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从9月11日起到10月底前,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对学校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从教育、安监、公安、食药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2个工作组,分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师生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组抽调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安排,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决不能我行我素,擅离职守,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造成较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工作组务必做好检查登记备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现场发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相关乡镇和学校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要挂牌督办。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政府。
附件:舟曲县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人员名单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舟曲县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拴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军 州政府派驻舟曲县教育督学
成 员:刘雪林 县教育局局长
仇文林 县安监局局长
刘春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晓娟 县食药监局局长
张喜林 县运管局局长
李文辉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杨兴林 县执法局局长
李生辉 县交警大队队长
孙建华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刘雪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协调开展专项行动。同时,领导小组下设2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工作组
组 长: 王 军 州政府派驻舟曲县教育督学
副组长:肖亚斌 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 王少峰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梁秀华 县教育局安全股干事(联络员)
杨成森 县安监局干事
全格尔措 县教育局教研室干事
齐爱生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宣传中队长
杨青菊 县食药监局干事
督查乡镇及学校:曲瓦、巴藏、大峪、立节、憨班、峰迭、坪定、东山(中牌、弓子石学区)、江盘、南峪、大川等乡镇及学区,舟曲二中、立节宝宝乐幼儿园、新区中学、新区小学、新区幼儿园、电大工作站、职业中学、大川新苗幼儿园。由政府办、教育局、交警大队各带一辆车。
第二工作组
组 长: 张拴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雪林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 刘忠明 县执法局城管大队副队长
孙建华 县消防大队队长
梅海安 立节工商所所长
尹和平 县安监局干事
王桑吉 县政府教育局督导室干事
张永兴 县教育局安全股股长(联络员)
于海朝 县教育局教研室干事
杨国武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维护中队副中队长
谈龙辉 县食药监局干事
杨军彦 县运管局干事
督查乡镇及学校:城关、果耶(三角坪、池干学区)、八楞、武坪、插岗、拱坝、曲告纳(铁坝、大年学区)、博峪等乡镇及学区,舟曲一中、城关九年制学校、舟曲二小、县幼儿园、阳光童年幼儿园、舟曲藏中。由政府办、教育局、消防大队各带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