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舟曲县2017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舟曲县委办公室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舟曲县2017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推动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结合《舟曲县2017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紧紧围绕每月扶贫重点工作,坚持紧盯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突出对重点项目、难点工作、薄弱环节、工作流程进行督查。通过督促检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改进工作作风,督促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落实舟曲县“1+17+1+2”精准扶贫方案,按时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2017年建档立卡精准管理、“1+17+1+2”方案落实、社会帮扶等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1.建档立卡基础工作。(每月)
2.大数据管理平台信息数据。(每月)
3.脱贫攻坚“853”挂图作业。(每季度)
4.统计监测工作。(每季度)
5.产业扶贫实施情况。(每季度)
6.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每季度)
7.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展情况。(每季度)
8.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第一季度、第三季度)
9.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送健康”政策落实情况。(每月)
10.农村社会救助、“两线合一”落实情况。(每季度)
11.生态保护脱贫政策落实情况。(第四季度)
12.能力素质提升“两后生”培训、劳务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劳务输转开展情况。(每季度)
13.金融扶贫专项贷款开展情况。(每季度)
14.电子商务站(点)建设和运行情况。(每季度)
15.贫困村集体经济建设和运行情况。(每季度)
16.专项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每月)
17.整合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
18.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情况。(每月)
19.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开展情况。(每月)
20.社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1.组织领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每月)
22.督查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每月)
23.典型宣传推广开展情况。(每季度)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以乡镇为单位,以贫困村、贫困户为样本,坚持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进村入户查看与座谈了解情况相结合、检查指导工作与研讨对策措施相结合,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实地查看。深入贫困村,到贫困户家里、田间地头、项目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有关情况。
(二)基层座谈。在贫困村召开村民代表、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三)查阅资料。查阅县、乡、村三级精准识别、干部驻村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资料,核实帮扶台账,了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
(四)随机抽查。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组采取暗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查、看、访”等方法,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开展核查。
(五)乡镇自查。各乡镇按本督查方案对本乡镇开展脱贫攻坚情况进行自查。
(六)督查汇总。各乡镇、各单位督查结束后,当日汇总情况,填写督查表,撰写督查报告。
四、组织实施
督查工作原则上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扶贫办组织实施。也可由县扶贫办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督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如县委、县政府当月安排其他督查任务,则与当期督查一并进行,不再单独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恪尽其责。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树立强烈的督查意识,负全责、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既当督查工作的谋划者、指挥者,又当督查工作的参与者、实践者,身躬力行地做好督查工作履行好领导和指导督查工作的责任,切实做到重视督查、研究督查、带头督查、运用督查、支持督查。
(二)精心组织,保证质量。要把专项督查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抽调熟悉脱贫攻坚工作、了解基层情况的部门同志参加,靠实工作责任、细化督查措施、突出重点任务,集中精力和时间,高质量开展专项督查。
(三)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行业贫困退出验收标准,加强扶贫项目指导,严抓项目质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乡镇党委、政府要主动作为,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有序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四)求真务实,找准短板。督查工作要深入基层一线,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从实际出发,把握共性与个性,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