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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231-320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舟曲县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5-1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舟曲县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 昕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高健平 峰迭镇党委书记

白梅花 峰迭镇镇长

张利峰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刘明义 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世俊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韩社生 县国土局副局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梁建华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房 杰 县交通局副局长

薛华瑞 县水电局副局长

王润辉 县安监局副局长

刘喜良 县旅发委副主任

杨三宝 县城投公司经理

杨望明 县文旅交建公司经理

荣皋琨 县发改局副局长、生态办专职副主任

王明俭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在县住建局下设办公室,张利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查项目建设计划、年度施工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和组织、推进、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发改局:负责做好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和申请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等工作。

住建局:负责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城乡风貌改造设计和施工方案图集,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规划技术方面的问题。

旅游局:负责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与大峡沟旅游规划相结合,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与大峡沟旅游规划、风貌的协调性。

交通局:负责棚户区道路系统与县域道路交通规划对接,保证棚户区改造乡镇村道路交通畅通,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国土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预审、土地权属调查、提供相关地籍资料等,加快完成项目用地的征用、转用和供地工作。

环保局:负责指导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规定的具体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安监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施工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水电局: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工作,为居民日常安全用水提供保障,做好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电力供应,为项目建设用电和居民日常用电提供保障。

县城投公司:负责狼岔坝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筹措落实并及时下达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同时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

文旅交建公司:负责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与大峡沟旅游景区打造相结合,确保棚户区改造与大峡沟景区建设相得益彰。

生态办:负责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相结合,确保狼岔坝棚户区改造符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要求。

峰迭镇: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并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能,组织督促改造户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单体设计进行建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规划设计要求,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进行施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峰迭镇狼岔坝棚户区改造工作,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狠抓工作落实。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县政府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加大推进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项目建设各环节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9年6月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棚户区改造有关规定和县上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重点抓好项目规划、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居民安置等工作,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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