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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239-143
 信息名称  关于选派科技特派员下基层开展服务活动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6-11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活动,不断加强我县科技推广工作,帮助群众和企业掌握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增收致富本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农牧林业系统选派98名科技特派员,分赴乡镇村组、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展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工作职

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要立足实际,紧紧围绕全县“159”农村工作思路帮助贫困村、企业理顺发展思路,优化产业结构,确定发展方向,引进推广适应当地的种植业、养殖业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进一步提升经济林果、中藏药材、特色养殖、设施种植、劳务经济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科技服务。同时,要指导和帮助乡村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先进适用科学技术培训等活动,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定期负责反馈当地农村工作信息,提出适宜当地经济发展的建议和措施,积极为当地脱贫致富做出应有贡献。

二、有关要求

1.凡抽调的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应脱离原工作岗位,原单位不再安排其他工作。

2.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为1年(从即日起),根据需求方需要,选派人员与需求方可续签合同连选连派。

3.科技特派员必须接受当地政府和同级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的双重管理,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脱离工作岗位。

4.科技特派员每季度必须向同级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汇报一次本人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半年工作小结和年终工作总结。

5.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公室、派出单位要加强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每年对县级科技特派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存入科技特派员个人档案,同时报送派出单位,作为晋升职称、晋级、评优以及提拔使用和表彰奖励的依据。

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要严格执行《舟曲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细则》及本通知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好各项科技服务工作。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真正使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活动达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确保全县选派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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