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舟曲县人民政府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舟曲县人民政府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和省、州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回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企业税费负担普遍降低、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加强、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但与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的创新做法相比,我县还存在改革协同性不够、政务服务水平不高、营商环境不优、干部作风不实、群众和企业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更彻底的放权、更有效的监管、更优质的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五大生态”主攻方向,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省、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最急最盼最需的领域和事项入手,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府履职更加廉洁高效,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年底前全县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做好省州下放事项承接工作,进一步精简各类审批、证照等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县级部门直接审批、核准、收费的事项,把基层切实需要且能够承接的事项全部下放。深入推进精准放权、协同放权,对下放事项要创造条件,保障基层接得住接得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运行。积极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县编委办,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2.优化投资审批方式。深化投资审批改革,对《甘肃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以外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再核准,均实行备案制管理。精简合并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不得擅自增加环节和事项,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优化并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断提高项目审批质效。鼓励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等多元化的全程审批服务,促进企业投资项目早日落地。(县发改局负责)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步减少后置审批事项,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探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简化办证许可环节,着力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推进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清单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清单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一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县工商质监局、县人社局负责)
4.清理规范涉企税费。全面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除国家批准的涉企收费项目外,不再新增涉企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持续规范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项目,有法定依据保留的,列出清单向社会公布。(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负责)
(二)推行“四办”改革。
1.“一窗办”。加快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一个窗口”面向群众。进一步完善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网点建设,推进改革向乡镇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最大程度便民利民。(县编委办、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2.“一网办”。深化甘肃政务服务网建设与应用,整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张网”运行,以数据共享促进办事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后台打通、数据联通。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大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重点推进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数据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根据群众需求,提供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多形式便民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实现一个号码响应群众诉求,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联通,打造统一规范、内容丰富、实用性强的综合热线服务平台。(县编委办、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工商质监局负责)
3.“简化办”。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进一步优化再造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的一律取消,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建立模拟审批、容缺预审、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程。以建设领域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做到开办企业注册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负责)
4.“马上办”。通过制度约束、绩效考核、督促检查、问责惩戒等措施,推动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梳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实现“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完善政务服务网电子监察系统,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记录与督查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公开、过程可控、结果可查。(县编委办、县工商质监局、县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三)规范权力运行。
1.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政府权力的总台账,规范政府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依据权力清单追责机制,推动各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把权力置于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县编委办,县政府各部门负责)
2.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大力提升政务大厅标准化水平,做到统一窗口、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服务软硬件建设标准化。强化监督管理,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加快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闭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服务流程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服务窗口工作力量。(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3.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清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认证、评估、审图、代理、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该取消的取消,该整合的整合。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并向社会公布。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环境评价、水资源和水土保持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县编委办负责)
4.加快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全面清理与“放管服”改革相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尽快制定出台公共数据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对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四)创新监管方式。
1.推行公正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范围,实现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各项检查事项全覆盖,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依托大数据平台,坚持动态分析、实时监控,通过网上晒“成绩单”、群众评价等方式倒逼部门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水平。(县工商质监局负责)
2.强化信用监管。推动县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深度融合,加大信用信息推送和公示力度,并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实现“一个平台管信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县工商质监局、县发改局负责)
3.推进综合执法。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逐步实现“多帽合一”,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行政检查逐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规范执法、一次到位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负责)
4.实行审慎监管。贯彻更加包容和鼓励创新的治理理念,积极探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放宽准入、减少干预,为新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成长环境。(县编委办负责)
四、实施步骤
“放管服”改革突破年活动从2018年5月开始,到2019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18年5月2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要求,对“放管服”改革突破年活动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加快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放管服”改革突破年活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时限步骤,加快推进“放管服”各项工作,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有领导负责,有部门实施,有专人承担。同时,各乡镇、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工作方案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实现目标(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加快政务服务网点、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等硬件建设,尽快实现“一网通办”;建立专门协调机构,强化督促协调,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按照改革要求和目标,制定改革清单,加快改革进度,实现改革目标。同时,加强对本行业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基层推进改革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考核验收(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紧盯“放管服”改革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活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县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形成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舟曲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负责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调度和例会制度,督促工作进度。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的7个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自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其他成员部门单位也要主动担责,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惩戒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公开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注重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及时发布改革工作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配合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