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不断增大,涉及到的扶贫项目量大面宽,对资金的规范使用和项目的有效监督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工作,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使扶贫项目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增强项目验收的时效性,有效消除资金滞留问题。现就加快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经项目所在乡镇自查通过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和天津帮扶资金项目。
二、验收方式
(一)听取汇报。了解掌握乡村组织领导、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等。
(二)入户调查。因户施策到户扶持项目每个乡镇随机选择2个村,每个村抽选5户贫困户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询问本人、查看对帐单等方式详细了解入户资金补助发放等情况。同时,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群众知情度和项目效益发挥情况进行调查,并填写入户调查表。
(三)现场查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现场查看的方式,对照项目计划和建设招标议标书、合同书、设计图纸和实施方案,实地查看了解项目质量、完成情况及扶贫成效。无法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的必须查阅资料,询问群众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四)查阅资料。查看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项目材料是否完备,账务票据、补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是否规范、真实,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公告。查看项目相关资料,检查到村到户扶持项目的确定、贫困户参加劳务技能培训情况及项目后续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
(五)村组座谈。召集村组干部、群众代表、项目受益户、老党员、老干部等相关人员5人以上参加座谈评议,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群众参与情况和扶贫效果以及群众的意见、满意度等,群众评议不过关的不能通过验收。
(六)签字确认。通过验收的项目,现场填写项目验收表,下达验收结论,并经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包片领导,村两委班子成员、验收组成员逐一签字确认,共同对验收结果负责。
三、验收分组
为切实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经县政府研究,验收组由原来的2个增加到4个。
第一组:负责验收曲瓦、巴藏、大峪、立节、憨班5个乡镇。
组 长:张福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尹 斌 憨班乡主任科员(抽调县扶贫办)
成 员:李志宏 县财政局干事
白爱义 县农牧局干事
王风东 县交通局干事
郭吉喜 县水电局干事
杨佛保 县扶贫办技术员
第二组:负责验收峰迭、坪定、江盘、城关、东山5个乡镇。
组 长:邓贵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小娟 县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张润成 县财政局干事
袁永成 县农牧局干事
郭一民 县交通局干事
韩林峰 县水电局干事
郭 鑫 县扶贫办技术员
第三组:负责验收南峪、大川、果耶、八楞4个乡镇。
组 长:李文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春兴 县社会帮扶办副主任
成 员:高玉芳 县财政局干事
杨红卫 县农牧局干事
黄青荞 县交通局干事
罗青周 县水电局干事
张成仓 县扶贫办技术员
第四组:负责验收武坪、插岗、拱坝、曲告纳、博峪5个乡镇。
组 长:高金湖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拓 县扶贫办副主任
成 员:徐玉梅 县财政局干事
张 挺 县农牧局干事
韩佛平 县交通局干事
张明权 县水电局干事
韩乐林 县扶贫办技术员
杨方林 县扶贫办技术员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项目资料。各乡镇要在全面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验报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加快项目收尾工作,整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文件、资料、台账、记录、资金拨付使用凭证等证明材料,以便验收组查阅。
(二)加强部门协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涉及项目多,资金量大,需要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全过程。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选派懂业务、有技术、能吃苦、讲原则的同志参与项目验收工作。选派的人员原则上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调整时,要及时补充人员,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三)及时组织验收。要按照“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及时对通过乡镇自验的项目进行验收。各验收组要自行按照各乡镇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县政府不再进行专项安排,要形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常态化。
(四)严明工作纪律。验收组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和要求,不得减少程序、降低标准;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明工作纪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验收,不得掺杂个人感情,验收结论要做到有理有据,客观真实。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