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办知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  策 > 按公文种类分类 > 正文

 索 引 号  zqxrmzf/2020-00083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0-02-0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舟政办知〔2020〕13号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舟曲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现将《舟曲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舟曲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州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安排部署,按照中国残联和省州残联的改革方案精神,结合舟曲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舟曲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把残疾人最广泛地凝聚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奋斗实践中。

2.坚持服务大局。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推动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3.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强化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激发蕴藏在残疾人中的创造力,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贴心人。

4.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表现,深入查摆各种脱离残疾人群众的不良倾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困难残疾人身上,切实解决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和工作缺位、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5.坚持依法推进。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着力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和残疾人依法维权保障机制,全面提升代表残疾人权益、服务残疾人需求、管理残疾人事务的法治化水平。

(三)目标要求

围绕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面向基层,按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县、乡镇残联和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不断开创残疾人事业新局面。

二、改革措施

(一)改进领导机构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残疾人专职委员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少数民族代表、残疾妇女代表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在不突破现有主席团规模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基层的兼职副主席人数。

3.加强执行理事会建设。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属代表。在不减少原有专职领导班子成员的前提下,可采用挂职、兼职等方式充实执行理事会工作力量。

4.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兼职副主席定期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健全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5个专门协会有效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的机制,促进决策与执行更充分地体现各类别残疾人共同意愿。建立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进一步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5.加强专门协会建设。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职力量,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专门协会根据需要可依法依章程增设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本类别残疾人的覆盖面。

(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管理制度

1.加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用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对残疾人有感情、热心残疾人事业的干部,注重从乡镇残联选拔优秀干部进入县残联系统工作。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完善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述职制度,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具体措施。加强康复、托养、教育等专业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服务能力提升。党委组织部门要有计划地选派残联干部到残联系统上下、内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加大选拔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的力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

2.增加挂职、兼职干部比例。在不增加县残联班子领导职数的情况下,增设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兼职、挂职副理事长,兼职成员一般应任满一届,挂职成员不与执行理事会任期挂钩,两年一调整。县残联机关挂职、兼职干部的比例提高到15%左右。注重从乡镇残联、社会组织、特教学校、国有企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和优秀的残疾人及亲友、在职和退休干部中选拔挂职、兼职干部,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

3.密切残联干部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经常走进残疾人家庭、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掌握真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县残联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带头与困难残疾人建立密切联系。建立残联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常住地乡镇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建立残联代表大会代表联系残疾人制度,支持残联干部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朋友。

4.改进对乡镇残联的协管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做好各乡镇残联领导班子的选拔、配备、教育、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新任职的乡镇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省、州集中培训,逐级加强乡镇级残联主要负责人培训。

(三)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1.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依章程健全残联组织,支持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指导基层残联依托乡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残疾人之家”,建好管好用好各类残疾人服务设施。推动将乡镇残联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明确残疾人工作的分工及职责。制定残联干部培训总体规划,选派和组织残联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建立全县优秀残疾人人才库。

2.加强全县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具供应等政策和资金保障体系,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短板。按中央和省州相关政策规定,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康复、托养等机构建设,配备人员编制,发挥好服务残疾人辐射带动功能。建立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指导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计划,推动建设残疾人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3.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推动兜底保障政策、个性化惠残服务落地落实。对于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临时救助等制度,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4.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推动健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推进残疾人有序参与民主协商。依照法律法规或接受政府委托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推动建立健全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协同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为残疾人提供便捷优惠法律服务的机制,促进就近受理和解决残疾人法律援助合理诉求。引导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1.积极为决胜全面小康作贡献。推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加大对残疾人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依托“互联网+”扶持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投身就业创业。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努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评选表彰的影响力、公信力、感召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让爱心助残成为社会风尚。普及无障碍理念,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3.扩大残疾人工作对外交流。积极参与县外残疾人事务的合作交流。借力各类残疾人组织平台及文艺展演、体育赛事、文化交流等活动,加大同兄弟县市和东西部帮扶结对区的合作交流,促进区域互助、工作互动和资源共享,提升服务水平和对外形象。

(五)创新残疾人工作的载体和方式

1.建好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全面真实掌握全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建立健全大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加强与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打造“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构建与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智慧助残体系。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工作,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托养、无障碍环境建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临时救助等各项工作的服务管理方式,实现精准服务,以群众需求引领组织转型。

2.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完善利用社会资源服务残疾人的政策机制,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引领社会组织的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向残疾人拓展。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联动,更好地维护各领域、各类别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打造“阳光残联”。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加快推广新一代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六)加强党委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继续履行好协调推进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问题等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县残联群团组织作用,确保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加强残联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县、乡镇残联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残疾人工作的制度,残联主要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关会议。推动县、乡镇两级党委和政府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残联组织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双向交流,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落实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工作在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统筹负责全县残联改革的组织实施。要形成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加快工作进度。加快组织实施残联改革各项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设计,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抓好残联改革正面宣传和解读,主动回应各方面关切,及时介绍改革最新进展,深化改革认识,增强改革动力,使残联改革得到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残联改革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坚持依法依章程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上一条:关于做好舟曲县第七次全国人口
下一条:关于印发舟曲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闭窗口
米乐,M6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