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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1-00055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1-07-01  失效日期 
 文  号  舟政办知〔2021〕32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州属驻州有关单位:

《舟曲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舟曲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科技支撑,促进农业科技资源的科学配置,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快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构筑以科技特派员队伍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创新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完善新时代科技有效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纽带,以制度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农业产业化开发为重点,以农民增收为核心,选派一批有特长的科技人员下乡、进村、入企,到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创立利益共同体,探索科技服务“三农”新途径,寻找破解“三农”问题新方法,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富民为本。科技特派员要以农民增收目标,把先进实用技术和品种带到农村,走进千家万户,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效益,促进农户增收。

——坚持项目引导。以培育和发展农业支柱产业为主线,以科技项目为引导,有效整合资源,选优扶强,不断提高农业支柱产业的市场开拓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坚持典型示范。培育一批致富典型和科技产业发展典型,树立榜样,示范带动,引领发展。

——坚持双向选择。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要和基层需要充分结合起来,以技术定需求、以需求选技术,合理有效配置科技人力资源。

——坚持利益驱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技术、管理、信息参与分配的政策,保护科技特派员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工作

(一)制定发展规划。科技特派员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帮助蹲点驻守单位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强化科技引领。紧紧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积极探索集市场化、科学化、设施化、机械化、信息化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和新路径。经过选派科技特派员,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依靠科技创新培育壮大一批农业特色支柱产业,实现“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的目标,促进全县农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三)突出地方特色。科技特派员要围绕全县特色种养产业做好服务,在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上下功夫,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和传帮带模式,构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良好局面,促进特色种养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注重典型示范。坚持把“开展科技示范、树立科技样板”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努力抓好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的培育和指导,引进适宜的新品种、新技术,建设选树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配置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典型,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五)精准技术培训。坚持精准实施技术培训,根据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大力开展各类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普宣传活动,每名科技特派员每年至少要参与2次以上科技培训,努力成为振兴农村经济的科技骨干力量。

三、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一)选派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对“三农”有深厚感情,志愿到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或农村乡镇与农民群众共同创业。

2.围绕全县特色主导产业,具有培育农村新兴产业、带动农户致富的能力,拥有先进实用的技术或一技之长。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作风踏实,身体健康,有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4.志愿服务基层一线,每年在驻点单位服务时间不得少于100天。

(二)选派方式

1.各乡镇要认真摸排调查科技需求,广泛征求村组、驻地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和科技示范户等方面的意见,确定人员及技术需求,并认真填写《舟曲县科技特派员需求申报表》。

2.有关涉农部门要采取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科技特派员名单,并认真填写《舟曲县科技特派员情况登记表》。

3.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根据驻点单位的技术需求和科技特派员的技术特长,在征求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协调安排结对帮扶,选派时间原则上为三年一派。

(三)选派规模及类型

根据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要求,县科技局要在认真摸底登记的基础上,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单位介绍推荐,并依据双向和定向两种选派方式、标准,进行达标筛选,确定符合选派标准的科技特派员12人。

(四)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

1.公开承诺制度。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应主动公开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称、服务内容、服务地址和联系方式),承诺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等,并在驻点单位醒目位置予以张贴,主动接受监督。

2.工作纪实制度。科技特派员应及时记录工作台账,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派出单位和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工作报备制度。科技特派员可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并向派出单位报告备案;在遇有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派出单位、服务对象报告,并由派出单位向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4.廉洁自律制度。科技特派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严守规矩纪律意识,牢固树立务实为民、清正廉洁、热诚服务的良好形象。

5.动态管理制度。对科技特派员出现服务期满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者,若有违法违纪、损害服务对象利益或严重失信,不接受管理并长期不参加科技特派员相关服务活动等行为之一者,将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成立舟曲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  亮 县委常委、副县长

长:杨世军    县科技局局长

员:冯江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红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仇锐红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建俊   县财政局局长

杨永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戴仁谦    县人社局局长

王海平    县工信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满平    曲瓦乡乡长候选人

桑金奎    大峪镇镇长候选人

马红梅    江盘镇镇长候选人

     城关镇镇长候选人

     大川镇镇长候选人

领导小组在县科技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选派本级科技特派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创业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经费及相关激励措施、组织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和各自优势,合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人才调查和需求摸底,择优推荐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考核管理。县财政局会同县科技局落实和管理科技特派员工作扶持经费,从涉农项目资金中倾斜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会同县科技局管理和考核科技特派员,落实科技特派员鼓励扶持政策。

(三)待遇、报酬及奖惩。凡被聘用的科技特派员,由县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聘书,工资由原单位全额发放。县财政将每人每年2万元的科技特派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创新创业、成果转化、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应用活动服务补贴、伙食补助、交通差旅补助、人身保险及培训等,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发放一次。对服务成效突出、创新创业力度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科技研究开发成绩显著的科技特派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上给予优先照顾。对服务不到位、无工作成效的人员予以解聘,并取消下年度聘用资格。

(四)建立激励机制。科技特派员工作业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将作为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鼓励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投入科技创业服务,发展科技产业,取得合法收益。在不影响派出单位产权、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允许科技特派员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提供信息和中介服务等形式进行有偿服务,取得合理报酬。科技特派员在派出期间,若创立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授权专利等,亦可享受相关奖励资助政策。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媒介平台,大力宣传科技特派员工作政策,广泛报道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附件【舟曲县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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