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各乡镇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我县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评审工作,经专家组评审、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公示,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坪关老腔”等6个传统工艺、民俗、曲艺文化列入舟曲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
附件:舟曲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