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舟曲县博物馆
二、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三、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民俗物品、古生物化石、工艺品收藏征集、修复、研究和展览。
四、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2)对舟曲县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征集、收藏、保护、管理、陈列、展示;
(3)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为公众提供历史、艺术、科普知识教育和欣赏服务,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4)对全县范围内的历史、民俗、地质文物进行普查、征集和保护,负责文化遗产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
(5)组织开展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组织实施“文化遗产日”等相关活动;
(6)对馆藏文物进行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
(7)对各个时期遗址、历史建筑物、自然遗产进行保护,防止文物非法流通,协助有关部门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创造健康有序的文物保护环境。
2.机构、人员及车辆情况:
舟曲县博物馆隶属舟曲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管理,副科级建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7名(其中:舟曲县多地艺术演艺有限公司挂靠在舟曲县博物馆名下11名),编制人数4人,没有内设机构及配备车辆。
五、执行会计制度: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六、单位预算级次:40县级
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八、与财政局相关股室对账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5万元,财政局拨款对账单218.5万元,数字核对完全一致,最后决算数为218.5万元。
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共支出218.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83.7万元;2、商品服务支出17.9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16.9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和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九、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人员变动情况:
舟曲县博物馆财务结构独立,单位工作人员无变动,正式在册人员17人,编制数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