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按照县委的部署,负责制定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负责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2.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和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
3.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有关部门检查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向县委反映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4.协助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会同县委有关部门做好县直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和理论培训,参与做好有关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受县委委托,主管县直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
6.负责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及其设立的纪委的建立和换届选举,对其负责人进行考核和任免审批。
7.审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审批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8.负责县直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9.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规定范围和权限审理、批准有关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10.负责县直机关行政监察工作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和政纪案件查处工作中的组织协调。
11.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舟曲县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县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2.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三个:办公室、组织宣传股、纪工委。下设党员联络服务中心。核定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4名。其中:行政实有人员5人,事业实有人员6人,单位在职人员11人。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28.2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2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5万元,项目支出68.06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27万元,占65.8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03万元,占24.11%;卫生健康支出9.48万元,占4.15%;住房保障支出13.43万元,占5.89%。
2.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8.21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2.09万元,增长35.97%。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09万元,增长35.9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有所增加。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3年度固定资产总值12.55万元,累计折旧6.18万元,2023年累计折旧1.64万元,净资产6.37万元。流动资产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无短长期负债。
4.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情况。
本部门2023年与财政部门核对一致。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情况。
本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公车)。
3.公务接待费情况。
本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万元下降0%,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4.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2.55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净值6.37万元。
(六)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按要求填报了预算绩效。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三公经费:各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中共舟曲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中共舟曲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