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舟曲县科学技术局人员编制基本情况
舟曲县科学技术局是根据《中共舟曲县委办公室舟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曲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9]99号),于2019年元月28日设立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加挂外国专家局牌子。县编办核定科技局编制6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现实有人数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四级调研员2名,一般干部2名),办公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农牧大厦5楼。
(二)、舟曲县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能
舟曲县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科技领域地方性规章草案。
(2)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监督管理。
(4)拟订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统筹布局各类创新基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荐申报各类创新基地、平台等。推动科研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负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学习借鉴科技改革领域成功经验,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区域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承担会商、院地院企合作事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内外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国内外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推动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13)负责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申报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15)职能转变,县科技局应加强,优化,统筹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方面的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的科技人子评价体系和亲励放策,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建设和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二)隶属事业单位舟曲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职责
舟曲县科技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开发和新材料引进及实验示范等工作。
(2)承担舟曲县科技人才、科技项目的申报受理及评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科技领军人才的联络、咨询及立项项目的考察等工作;做好人才企业的科技政策咨询等相关工作。
(4)负责省、州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专家邀请、合同管理等工作;承担县级科技项目评审、省州级科技项目初评的组织工作。
(5)承担国家、省、州、县科技统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统计工作;开展科技统计分析研究工作。
(6)组织开展科技政策、新兴产业发展、技术预测、竞争情报等研究工作;开展科技服务业研究工作。
(7)承担科技咨询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科技文献资源的收集、整理、加工等工作;开展科技查新、成果评价、定题检索、标准有效性查证、原文传递、论文收录及引用查询等科技服务工作。
(8)负责科技系统信息化技术支撑及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培训等工作。
(9)承担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评估评价管理工作;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中期检查、滚动支持、结题验收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事,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果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部门内部政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地工作,负责干部教育、人事劳资,职称评审、财务管理和科学事业费及其它有关经费预决算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引进智力与合作交流办公室,组织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承办州县会商及其他双边多边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科技合作计划,推进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承办科技系统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出国(境)等事宜,牵头组织境内外各类成果技术交易会等会展工作,开展相关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价。
3、科技创新规划管理股,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制定重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负责重点科技项目实施、组织实施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认定民办科研机构和民营科技企业、科技三项费的安排管理、组织审定科技贷款项目、科技统计与分析、初审中试产品减免税计划申报、科技条件和基本建设计划与管理、组织开展院地院企合作及科技外事活动等工作。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技术革新,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科技扶贫工作。研究拟订本县科技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项目的论证。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管理,年度县级科技进步奖的评审一奖励,省州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奖的申报工负责全县科研和科技推广机构实施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监督检查工作。统筹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开展科技调研和科技执法检查,具体负责实施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隶属事业单位舟曲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基本情况
1、舟曲县科技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舟曲县科学技术局管理。
2、 舟曲县科技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现有人员共6人。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决算情况
2021年决算收入148.8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21年决算支出134.72万元,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4.1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114.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8万元,本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0.36。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舟曲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舟曲县科学技术局固定资产总额为 15.816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旅游管理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及病故人员家属的经费。
4、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各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舟曲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