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1.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县委、州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县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落实。
4.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案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由自己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5.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并对刑事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对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7.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
9.对全县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督改造场所的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10.负责全县检察宣传工作。
11.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研工作。
12.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
13.负责其他应由本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内设5个部门,具体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单位编制29人,2020年实有在职职工28人,退休职工8人,聘用制书记员11人,供养遗属3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 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0 个。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195.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7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各项公用经费支出,本年人员经费跟公用经费均有所减少,且本年项目实施未竣工,项目支出减少。
四、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947.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72万元,减少14.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0.13万元,占87.58%;其他收入117.72万元,占 12.4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47.94万元。
五、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94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1万元,减少3.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各项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跟公用经费均有所减少,且本年项目实施未竣工,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30.06万元,占66.96%;项目支出310.86万元,占33.04%。
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4.4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73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且本年度压减各项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跟公用经费均有所减少,本年批复项目实施未竣工,项目支出减少,导致本年度收支总体较上年有所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67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减各项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跟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均有所减少,导致本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7.08万元,支出决算为73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83万元,增长7.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均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3万元,支出决算为3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万元,减少3.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减少1名书记员,年底才考进1名,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9万元,支出决算为2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5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地方财政拨款收入中的科学发展观奖金较上年有所减少,且本年度节省各项人员经费开支,导致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下村平凡,案件增多、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的增加,另因工作需要本年度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均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咨询费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9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开支,节省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预算没有安排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根据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出行,节省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过紧日子”的要求,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出行,节省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并且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报销程序,节省公务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因实际工作需要本年度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同上年度一样没有安排会议费预算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本年度外出培训安排较少多采用网络、线上培训方式,预算数减少,支出数较上一年度也有所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9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73.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 额195.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办案装备等设施设备。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附件2.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
附件3.舟曲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