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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bm/2020-00097
 信息名称  ??2019年度甘肃省舟曲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公开日期  2020-08-2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判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3、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针对审判案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依法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应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行驶司法决定权和执行权。

7、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依法决定国家赔偿,受理赔偿案件。

8、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

9、负责本院的督查工作。

10、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物质装备和枪支弹药。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2、领导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3、领导县人民法院派出的人民法庭工作。

14、承办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有:立节法庭、大川法庭、曲告纳法庭、博峪法庭、巴藏法庭、综合办公室、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689.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0.40万元、下降15.9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47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89万元,下降12.9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退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5.40万元,占90.29%;其他收入143.61万元,占9.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61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47万元,下降10.2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退休。其中:基本支出1,304.51万元,占80.78%;项目支出310.43万元,占19.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17.7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60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54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2万元,占总支出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公共安全支出1392.02万元,占总支出8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79.08万元,占总支出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28万元,占总支出2.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住房保障支出49.32万元,占总支出3.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30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基本工资福利支出等项目。公用经费53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60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省级足额保障公用经费,案件数量增加,工作量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5万元,下降60.96%,主要原因是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30万元,增长55.21%,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车辆老化等导致车辆运维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0万元,主要用于于审判、办案、执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0万元,下降62.27%,主要原因是我院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62万元,增长58.73%,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车辆老化等导致车辆运维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1.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查各项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36.32%,主要原因是我院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节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1万元,增长727.78%。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59万元,增长12.41%,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工作量大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3.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施。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46%。其中:运维费及业务费项目自评结果为“良”,涉及资金160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

2.部门负责管理的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2019 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53万元。其中:转移支付项目自评结果为“优”,涉及资金253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预算支出413 万元,自评结果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本部门绩效目标未发生偏离,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附表1:舟曲法院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附件2:舟曲法院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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