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发展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处理和调节各类民族矛盾;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750.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支出为750.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为314万元,占总支出的41.8%;项目支出为436.5.00万元,占总支出的58.2%。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9万元,占总支出的45.4%;社会保障和就业6.1万元,占总支出的0.8%;农林水支出403.5万元,占总支出的53.8%;
三、 “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总支出为1.9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9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为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部门交流等工作接待支出。
附件:舟曲县民宗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