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和单位构成
(一)部门职能:
1、研究拟定贯彻中央、省、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2、组织协调县直农业部门,涉及部门的相关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农村工作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为全县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服务。
3、结合本县实际,研究提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的规划和意见,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承担县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5、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
6、协调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审计监督,指导农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集约整合。
7、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县涉农社团组织的业务。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9、贯彻落实县“联村联户、为民富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县双联行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承办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的各项会议、文件;组织召开全县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调度会、推进会、总结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了解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进展情况。
10、做好协调服务及督促检查工作,协调州委、各乡镇、各单位双联办及联村单位的工作。督促检查州委、州双联行动领导小组及县双联行动领导小组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安排的落实,搞好对联村单位、联户干部的督促、考核等工作。
11、制定和完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工作方案、两规划一计划、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建立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工作台帐,对各级联村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记实、统计、上报,形成比较详尽的工作档案,保障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顺利开展。
12、及时总结推广各级联村单位在实践中的新创造、新思路、新做法,及时发现推广各级干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及时纠正单位和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开展专题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引导工作发展方向,防止消极负面影响。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及兄弟县市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13、承办州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农办部门决算包括: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2016年部门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154.4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78.54万元,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农林水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8万元,占总支出的0.4%,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53.83万元,占总支出的68.54%,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万元,占总支出的5.8%。其他扶贫支出4.66万元,占总支出的5.9%。
三、 “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增加驻村帮扶工作队,经常需要下乡开展督查,所以支出比去年略有提高,总支出为3.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
2、公务接待费用0.3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帮扶工作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3.68万元,均为车辆运行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县委农办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