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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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74933-257
 信息名称  中共舟曲县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公开日期  2017-11-23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工作,对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及所属部门、县委报道组、《甘南报》驻舟曲记者站及省、州驻舟曲其他媒体工作站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并直接管理。

(三)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工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国防教育;

(五)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县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的关系,在政治方面、方针政策和宣传思想业务上指导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工作。

(六)负责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

(八)指导和推进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文化产业的整合,指导文化产业的组建和发展。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协调解决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全县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九)负责全县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等工作,及时跟踪、收集、报送社会反映重大突发事件动态、社会各界对重大决策的思想反映,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思想观点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调查了解省、州委、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决议、指示、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活动和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的各类创建活动。

(十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组织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州委宣传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舟曲县委宣传部下设综合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对外宣传办公室(网络管理办公室)、舆情信息股、文化发展改革股、宣传教育股。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337.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支出为320.3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

三、 “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总支出为1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74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3.26万元。主要为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部门交流等工作接待支出。


附件:2016年宣传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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