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对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全县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指导各乡镇、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着重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宏观协调,保证政法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依法处理,督促依法办事,创造公正司法环境。
6、组织各乡镇、政法部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各乡镇、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负责全县防范、处理各种邪教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滋生和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9、了解掌握全县邪教组织发展动向,收集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报告。
10、协调和指导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11、承办州委政法委员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舟曲县委政法委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舟曲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学会、依法治县办公室、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决算情况
2016年,决算收入27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14万元,占100%。
2016年,决算支出26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4.46万元,占89.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1万元,占4.8% 其他支出15万元,占5.72%。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6486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干部考察、工作检查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6政法委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