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的作用。
2、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3、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职责,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健全网上信访受理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
5、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6、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7、承办省州信访局、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8、负责向乡镇、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县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9、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10、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11、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12、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13、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信访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147.7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上年结转0.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决算总支出为147.7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7年,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没有发生“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附件:舟曲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